公权更需要公平
你凭什么继续无偿使用土地?
你想无偿使用到什么时候?
对于其他人就公平吗?
人家买新房还在交70年土地出让金
你这里过期了却还赖着不走?
你说我生活压力大 我不交个税
别人都在交个税 就你不交
那大家都学你不交?
基于以上论述
自动续期 并非 免费续期
现在的政策都说明土地使用权是需要购买的
j既然不是免费续期 你又不肯交钱 或没交钱续期
你还能希望得到什么待遇呢?
免费用下去是不可能的了
一个自动续期就相当于你欠了政府新一期70年土地使用金
如果你不搬走 这笔债务就一直在你头上
你的收入 你的存款 你拿建筑的残值
随时可以用来充数
政府更可以随时收回
kob:
公权和私权是有区别的,如果不分清楚,那么所有问题都没发谈了。其二,你的推断过于武断了,现在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如你所说的随意收回,物权法的初衷就是要保护私权,否则干嘛要出物权法,干嘛要写一个自动续期?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难道政府那些人都是二百五,还觉得麻烦不够多?觉得社会太和谐,非要拿出一个本来不说不是问题的事情来说一下,搞些问题来玩玩?物权法之前,大家都很清楚认识一点,房子70年后是要被拆的,这是绝大多数人的认识,包括我在内。所以,如果不出物权法的这个条款,到期强拆,大家是默认的。出了,反而给政府找麻烦。所以,我认为你的推断过于武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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