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赐教: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有结果了。)
28818221谈天说地
我在原XX公司连续工作11年,但XX公司却违反劳动法不肯跟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肯按11年的连续工龄作出补偿,于是我迫不得已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把过程写下来,让大家吸取经验,在平常的工作中一定要记得收集好材料和证据。
下面先看一下XX公司在法庭上的无赖嘴脸
无赖一:
XX公司为了逃避跟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我1999年的入职时间说成是2007年入职,在向法庭呈交的劳动手册复印件只复印2007年以后的记录,没有将前面1999年入职的记录复印交。后来在法庭上我们要求看原件时才发现,劳动手册上显示是1999年入职的。
无赖二:
为了证明我的连续工龄已经有11年,我上交了在1999年取得的优秀员工奖状和之后的几本荣誉证书,谁知XX公司竟然说:怀疑奖状的真实性。
无赖三:
由于这十一年XX公司曾经改过名(原来是“连锁有限公司”,后来改为“服务有限公司”)。XX公司在庭上居然说这两间是不同的公司,所以工龄不能连续计算。于是我提交了社保缴费清单,证明这11年都是由同一间公司缴交社保费的。公司就说那份缴费清单不能代表什么,于是我们又提交了在工商所记录的公司注册信息,XX公司才说要把材料拿回来看一看。
无赖四:
我明明最后的工作时间是2010年4月中旬,XX公司竟然说我合同到3月31日终止,之后就没有上班了。因为XX公司的考勤卡,上班签到表都在XX公司手上,我是拿不到的,万幸的是我能提供XX公司出粮的银行转帐清单,这才能做出有上班的证据。
其实这是一间规模不小的公司,万万想不到居然会用这提么卑鄙的手段来逃避责任。所以提醒大家平常一定要注意收集好证据,比如工卡,工资单,劳动合同,公司文件......当个人利益被侵犯时就要用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终于了结了,后来经协商调解,公司愿意补偿20000元。
[ 本帖最后由 思平B 于 2010-11-3 13:03 编辑 ]
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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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芬天地:
固定期满了,如果我们不续签是可以不用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以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是需要赔偿的。
查看原文在网上搜到是合同期满,就可以不续不赔哦.不然,那其实两种合同都并无区别了.
2010/08/31回复
其实只要超过固定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年限,公司是有义务要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的。
如果我选择继续留在公司,我会继续和公司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装作不知道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为什么这样做呢?首先如果公司到期不和我续签合同,是需要产生赔偿的。
其次,如果当我和公司确实是撕破脸的话,我会反告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时和公司慢慢算账(但是要注意平时考勤和证据的收集)。
因为很多公司不了解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在哪里,会掉入无固定的劳动合同就是不能炒掉员工的误区,所以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会有很强烈的抵触情绪。竟然有那么强烈的抵触情绪就没必要去碰雷区,影响到自己的升迁和加薪。反正法律规定公司的义务,公司是跑不掉的。公司理亏在先,所以胜诉的机会是很大的。
如果我选择继续留在公司,我会继续和公司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装作不知道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为什么这样做呢?首先如果公司到期不和我续签合同,是需要产生赔偿的。
其次,如果当我和公司确实是撕破脸的话,我会反告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时和公司慢慢算账(但是要注意平时考勤和证据的收集)。
因为很多公司不了解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在哪里,会掉入无固定的劳动合同就是不能炒掉员工的误区,所以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会有很强烈的抵触情绪。竟然有那么强烈的抵触情绪就没必要去碰雷区,影响到自己的升迁和加薪。反正法律规定公司的义务,公司是跑不掉的。公司理亏在先,所以胜诉的机会是很大的。
2010/08/31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