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妹妹在广州工作5年多了,买房子就是为了自住。我觉得既然现在只允许户籍人员买房,那就应该只认房,看这个人现在在广州名下有没有房子。
如果既认房又认贷,只会害惨了真正买房自住的人,从根本上违背了国家政策关于鼓励民众买房自住的原意!
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政策办,那么我只想说,广州市政府无视那些为这个城市缴纳税收做出贡献的人,而且,也间接地令人才无法来广州发展。

自从03年到广州工作以来,我一直租住单位50平米的宿舍楼,房价低的时候我又没有钱,等到我终于攒到了一笔钱的时候,才发现房价已经不是我能企及的了。
终于等到单位出售富余公房,终于能够买到我租住的这套单位房,价格也比市场价便宜点,本是件高兴的事,可单位办手续办了近两年了,也没有办妥。而我也有了宝宝,现在已经2岁多了,我爸妈又过来给我带孩子,全家5口人挤在50平方的房子里生活了2年。其间一直想买套大房子,每天梦想就是有套房子,为此和老公不知道吵了多少次,可现在的房价真是让人越来越恐怖。于是只能在我住的附近找二手房,终于我住的院子里一套房子放卖,也不大,就60多方,不过两套一起用,终于可以解决住的问题了,我赶紧落了定,可没想到,这个星期就要递件了,突然出来了个限购令,由于之前单位那套也没有递件,所以我要买的话就会算新购两套了,而我原本没有一套房,这个政策真是害死我了,现在两套房中一套已经全部付了钱,另外一套已经交了订金,交了中介费,交了按揭费,并办好了贷款手续。我的点儿真背,买房梦又破灭了,真是欲哭无泪。
这样的狗屁政策只能让我们这些穷苦的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而那些已经拥有大量住房的人则照样拥有大量住房,就会限制我们这种没有房子的人。
谁能帮帮我啊!
,比较开心,省去了去南宁跑来跑去,心里也踏实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