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点背呀!因为业主提前还款导致我买房拖的今天,要不我早就收楼了,出不出政策都不关我的事了。
我的点儿真背,买房梦又破灭了,谁能帮帮我
568947房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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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婷的妈咪:
这个限购令对我们一套都没有的还是很不错的
查看原文上面这位真是比较天真,一套房都没有的只能买一套房,他有了10套房也还能买一套房,你还觉得对你不错?你买了过渡房就买不了改善房 改善房估计刚置业的你也买不起,当然除非你很有钱,一步到位。那就没什么影响,那就羡慕了
2010/10/19回复
我和妹妹在广州工作5年多了,买房子就是为了自住。我觉得既然现在只允许户籍人员买房,那就应该只认房,看这个人现在在广州名下有没有房子。
如果既认房又认贷,只会害惨了真正买房自住的人,从根本上违背了国家政策关于鼓励民众买房自住的原意!
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政策办,那么我只想说,广州市政府无视那些为这个城市缴纳税收做出贡献的人,而且,也间接地令人才无法来广州发展。
如果既认房又认贷,只会害惨了真正买房自住的人,从根本上违背了国家政策关于鼓励民众买房自住的原意!
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政策办,那么我只想说,广州市政府无视那些为这个城市缴纳税收做出贡献的人,而且,也间接地令人才无法来广州发展。
2010/10/19回复
gaigaide:
同病相怜啊~四五年前和妹妹一起在老家帮父母买了一套房子,贷了几万元。那时候刚毕业,手头上的钱很少。家里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当时觉得有能力了当然是要帮父母买房子改善生活的。结果就因为那几万元的贷款成了二套。9月刚给了定金买了套二手房,打算用公积金。结果因为业主的太太不在广州,一直拖到十一后才去银行签了名。新政当天银行才把材料递交到公积金中心。现在不知道会不会按新政之后来审批。打电话去公积金中心,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唯一确定的是现在公积金中心那边停止审批了,细则可能还在研究中。一个字就是拖!什么破新政,都还没制定细则就出台,还当天生效!害惨了老百姓,还不给个说法。真想跑去房管局或者市政府去示威。。。打算找南方都市报反映一下情况。
查看原文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公积金贷的,你贷的几万元是什么性质的贷款啊?如果不是买楼按揭贷款就没什么影响啊。
2010/10/19回复
这个讨人厌的新政策,考虑也太不全面了,买房的流程这么复杂,完全没规定清楚,这个新政策出台后,到了哪个流程的应怎么样处理。
好象我这种,出钱帮卖家赎契,现在钱已扣了,证还没拿到手去递件,用公积金贷款,银行9月底就出了同贷,但公积金到现在还没批。
好象我这种,出钱帮卖家赎契,现在钱已扣了,证还没拿到手去递件,用公积金贷款,银行9月底就出了同贷,但公积金到现在还没批。
2010/10/19回复
phoebe邓:
这个政策抵制不住房价的上涨,只会引起大家的恐慌,赶紧买一套,要不以后都不知道又有什么政策,或者严重的二套房都不给贷了,咋办。个人观点而已。
查看原文哈哈,这样的观点都有。你这几天看房了吗?下定了没有?是不是全款啊。着你个建议会害死人的啊!
遇到已经下定但是不能贷款或者过户的纠纷,大家也不要恐慌,能协商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进法院解决,是可以要回定金的,但是中介费,因为中介也的确为你服务了,只能要回一部分。
在市场变幻的时候,大家要冷静,不要贸然行事,现在也正是房东抛售制造紧张气氛的时候。不管如何自己多想想,至于自己深思熟虑后最后赚了亏了都是自己承担的,因为判断错了亏钱可以接受,但是一时冲动亏钱了,就后悔不及了!
另外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其实都是一次利益的调整,要保证所有人的利益,是办不到的。之前政府也通过媒体多次放风要限购、要改变信贷政策和利率以及房产税等,大家为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这个讨论都有半年的时间了,还不够缓冲?总不能每个人都打电话告知吧?与其说政府没给时间缓冲,不如说自己的判断存在偏差。政策只能是一刀切的,差一天都不行。否则你10月20号开始实施,你说等你一天,21号开始实施吧,他说22号开始吧,这还是国家法律吗?
个人会受一点损失和麻烦,这是要同情的。大部分损失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来的,大家这个不用担心。
遇到已经下定但是不能贷款或者过户的纠纷,大家也不要恐慌,能协商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进法院解决,是可以要回定金的,但是中介费,因为中介也的确为你服务了,只能要回一部分。
在市场变幻的时候,大家要冷静,不要贸然行事,现在也正是房东抛售制造紧张气氛的时候。不管如何自己多想想,至于自己深思熟虑后最后赚了亏了都是自己承担的,因为判断错了亏钱可以接受,但是一时冲动亏钱了,就后悔不及了!
另外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其实都是一次利益的调整,要保证所有人的利益,是办不到的。之前政府也通过媒体多次放风要限购、要改变信贷政策和利率以及房产税等,大家为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这个讨论都有半年的时间了,还不够缓冲?总不能每个人都打电话告知吧?与其说政府没给时间缓冲,不如说自己的判断存在偏差。政策只能是一刀切的,差一天都不行。否则你10月20号开始实施,你说等你一天,21号开始实施吧,他说22号开始吧,这还是国家法律吗?
个人会受一点损失和麻烦,这是要同情的。大部分损失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来的,大家这个不用担心。
2010/10/1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