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本身就违背经济原则,也涉嫌违反物权法。个人支持以父母的名义购房,但个人并不建议现阶段入市!为避免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后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发生财产分割纠纷,投资人(子女)的投资可以通过与父母之间的书面协议得到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投资人先以债权人身份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实现债权,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然,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的遗嘱予以约定,但实践中,通过遗嘱方式继承存在一定的风险,难以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风险一、投资人不排除被符合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风险二、遗赠抚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定立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风险三、被继承人遗产优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之间的债务。风险四、投资人死亡后财产纠纷,又分为先于父母死亡和后于父母死亡两种情况,两种情况则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投资人先后死亡顺序与法定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等等这些因素都会从根本上改变投资人的遗产继承与被继承。综上,通过遗嘱方式保障投资人的财产利益存在一定风险,而通过债权债务关系协议保障投资财产最为明智![ 本帖最后由 太古 于 2010-11-4 01:18 编辑 ]
既然有这个话题,也想借这个机会搞清楚我心里面的疑问:限购只是指限制购买吗?如果是该房产是以别人赠予给我的形式得到的,会占用这个首套的名额吗?例如,我父母有套房产想用赠予的方式给我,那我还能另外再新买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