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跟我没一毛钱关系
19488117房产楼市
《解释三》对此规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就不明白了,那么我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现在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我们现在正在还贷款,假如我们现在离婚,我只算个租了人家房子的主儿?这几年交的房贷就是租金?
[ 本帖最后由 风越越 于 2011-1-29 10:43 编辑 ]
2010/11/22
全部回帖
这得看你们的感情了婚前的约定了如果当年他有承诺是你们以后永远的家,也作为迎娶你的一个承诺
那加上名字要求也不是那么过分吧
为他生儿育女,想和他白头到老,也没做什么错事
除非他有2心,否则有什么道理不给加呢?
那加上名字要求也不是那么过分吧
为他生儿育女,想和他白头到老,也没做什么错事
除非他有2心,否则有什么道理不给加呢?
2010/11/22回复
liyifan:
这得看你们的感情了婚前的约定了如果当年他有承诺是你们以后永远的家,也作为迎娶你的一个承诺那加上名字要求也不是那么过分吧为他生儿育女,想和他白头到老,也没做什么错事除非他有2心,否则有什么道理不给加呢?
查看原文谢谢版主指点
谢谢解答,明白了。我想这婚姻法要是真的改,很多婚前没付首期的MM都要困惑吧
原帖由 vincent611 于 2010-11-22 20:07 发表
如果没你名字是比较吃亏。
不过结婚期间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有一半的
万一离婚了房子可以归他,但要付你那一半贷款的钱(包括增值部分)
谢谢解答,明白了。我想这婚姻法要是真的改,很多婚前没付首期的MM都要困惑吧
2010/11/22回复
要看你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后,那好办,200元内搞定加个名字。如果是婚前的,那你就甭想了,我之前去办过,要缴纳房子的契税(房子评估价的1.5%),还有公证费用(大概500-1000),还有就是过户之类的手续费(大约300元),要加个名字,没有3-5万,别想了。既然结成夫妻了,多给几万国家?不可能的事,所以,房子还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2010/11/22回复
siukong:
证明到你有帮忙还贷就得啦,有银行帮你出具证明的嘛
查看原文有的女人嫁入一个大家庭,照顾小的,服侍老的。比保姆还累!
但是没有工资收入来源,如何证明到她对还贷的贡献?
但是没有工资收入来源,如何证明到她对还贷的贡献?
2010/11/23回复
akollhu:
要看你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后,那好办,200元内搞定加个名字。如果是婚前的,那你就甭想了,我之前去办过,要缴纳房子的契税(房子评估价的1.5%),还有公证费用(大概500-1000),还有就是过户之类的手续费(大约300元),要加个名字,没有3-5万,别想了。既然结成夫妻了,多给几万国家?不可能的事,所以,房子还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查看原文婚前购房属个人财产 促“先结后买”现象加剧
2010-11-19 19:21:00 中国证券报
日前,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该法规若能实施,消费者先领取结婚证后买房的现象将会增多;由于婚前个人贷款购房也算作婚后家庭房产,家庭再次置业将按照二套房贷标准执行,那么二套房衡量仍然值得商榷。
婚前已购房产:
银行规定房产在还贷期间,不可以进行房产变更或者增名
据了解,30%的年轻人希望结婚时将婚前一方房产变更为夫妻两人共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房产还处在抵押还贷期,银行一般不同意房产产权变更或者增名等要求,而是必须要将房贷还清之后,产权人才能将房产的产权进行变更或者增名。例如,小王于2008购置了一套房产,当时房产是个人名下所有。小王与女友计划于2011年结婚,经了解,由于房产在2008年是小王一人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现在如果将女友增加为房产共有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第一,对于已经贷款买房的消费者来讲,通常还贷期超过10年,甚至更长,那么消费者在没有还清房贷前不可以进行房产的增名或者变更。新规定如果实施,如果一方要求将房产更名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可能会有部分消费者选择提前还款,各家银行提前还款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例如,光大银行规定“正常还款1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还款”,而中信银行则是“1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消费者需要对贷款银行的规定作详细了解。
婚前现购房产:
对房产有共有产权要求的消费者均“先结后买”,今后这种趋势更明显
小张与小李也遇到房产问题,二人还没有结婚,但是打算共同买房,虽然凑够了首付,但是在申请房贷时没有通过。从银行现在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没有结婚的男女朋友,如果想通过银行共同贷款购房,是无法申请到贷款的。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人为,意见稿中提到“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这可能让对房产共有权有要求的消费者选择先结婚后买房,从而将置业计划推迟,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
2010-11-19 19:21:00 中国证券报
日前,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该法规若能实施,消费者先领取结婚证后买房的现象将会增多;由于婚前个人贷款购房也算作婚后家庭房产,家庭再次置业将按照二套房贷标准执行,那么二套房衡量仍然值得商榷。
婚前已购房产:
银行规定房产在还贷期间,不可以进行房产变更或者增名
据了解,30%的年轻人希望结婚时将婚前一方房产变更为夫妻两人共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房产还处在抵押还贷期,银行一般不同意房产产权变更或者增名等要求,而是必须要将房贷还清之后,产权人才能将房产的产权进行变更或者增名。例如,小王于2008购置了一套房产,当时房产是个人名下所有。小王与女友计划于2011年结婚,经了解,由于房产在2008年是小王一人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现在如果将女友增加为房产共有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第一,对于已经贷款买房的消费者来讲,通常还贷期超过10年,甚至更长,那么消费者在没有还清房贷前不可以进行房产的增名或者变更。新规定如果实施,如果一方要求将房产更名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可能会有部分消费者选择提前还款,各家银行提前还款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例如,光大银行规定“正常还款1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还款”,而中信银行则是“1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消费者需要对贷款银行的规定作详细了解。
婚前现购房产:
对房产有共有产权要求的消费者均“先结后买”,今后这种趋势更明显
小张与小李也遇到房产问题,二人还没有结婚,但是打算共同买房,虽然凑够了首付,但是在申请房贷时没有通过。从银行现在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没有结婚的男女朋友,如果想通过银行共同贷款购房,是无法申请到贷款的。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人为,意见稿中提到“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这可能让对房产共有权有要求的消费者选择先结婚后买房,从而将置业计划推迟,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
2010/11/23回复
怎么提加上去比较好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