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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跟我没一毛钱关系

19489117房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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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ifanliyifan61楼
整个条款里,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部分,没有很好体现<妇女儿童保护法>的精神,更多的好象经济合同法规一样,没有正视女人在家庭特殊的付出和无形贡献,把女人单纯当作男人或婚姻有限公司的合伙人一样简单平均分割
根本没有对女性这个弱势群体的特殊倾斜
忽略了妇女在养儿育女中特殊奉献

对于职业妇女很不公平
职业妇女既要出来工作赚钱养家支撑一半家庭财力
还得兼顾育儿赡老家务
回头离婚只能拿回本来就是自己赚的一半
根本没有特殊补偿给中年失婚妇女单亲妈妈
若婚房当初是男家出少少首期,就落男家名,离婚只要给区区供款的50%就可以把女人扫地出门,现在房价这么贵,若没多套房屋,失婚女人孩子很容易无定居所.
婚姻法虽然要考虑公平,依然要参考传统文化,约定习俗的现状,十年前结婚的时候,男家婚前准备婚房置业女家装修布置家具,很普遍,而且有多年前房产有规定结婚多年后可以做共同财产处置,当时结婚的时候不可能先做财产公证,和留下各种字据,现在若有纠纷,怎么能维护女方权益呢?
中国女性就业率是世界第一,女人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举世无双,但是女性权益方却没特殊倾斜保护,特别在如今这个男权社会里.
即便女权至上的西方,都对女性权益保护备置
这种条款明显是男性为主导下维护自身利益制定的看似公平实际忽略女性对家庭特殊贡献,和特定生理特点等无法衡量的价值.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62楼
所谓男女平等在中国已经成为加重女性负担和责任的堂皇借口

男女天然不对等
因为生理特点
社会对女人的要求,传统伦理对女人的要求从来就不一样
男人可以陪客户打麻将喝酒应酬彻夜不归,女人可以么?
男人可以把育儿责任丢给家中妇孺,放心搏杀,女人可以么?
更不要说10个月的怀孕,1年的哺乳,流产上环,每月7日的定期失血等,对女性身心的伤害.
生产时期事业的停滞和中断,也不要说在事业升迁时对女性考量的严苛

所以只有男耕女织,没有说男织女耕,而运动会男女可以混相比拼的项目更乏善可陈
因此社会上赚钱能力女性偏弱对家庭和感情忠诚性高也是事实现状

但人类的婚姻是男女构成的,男人和女人根据自己的生理特点在扮演家庭里的不同角色
只有分工不同,并无贵贱高低.所以双方对家庭的付出是均等的,但相对而言,女性付出的更多.

因此西方许多文明国家对女性的保护是特别倾斜的
不少国家的男人根本不敢提离婚,离婚2次的男人基本这辈子等于破产,赔偿赡养费分身家要赔死
而显然这么一解释中国男人离婚的成本实在太低,都是有限财产中进行可承受可分割的行为而已

[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0-11-25 13:34 编辑 ]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63楼
日本2007年出台了一项法律,即使离婚,妻子也可以拥有前夫一半的养老金。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64楼
女人的折旧率实在太高了!
一个我童年的密友,非常能干优秀,因早年离婚,近年来才再婚,她还要是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层,收入不错,有积蓄,人也KEEP的好,无孩.
可再婚对象实在强差人意,我都替她可惜.但她作为一个希望能在40岁前把自己嫁出去,找个男人过日子的女人,实在可选择面太窄太窄,那天跟女友聊起了这个问题
作为我的同龄人,她感叹了一句:女人的折旧率实在太高了
我听了一楞神不由得联想到这里的讨论

相信大家同为已婚已育的女人,哪怕你再能干,再能把握好LG的心,但这句话都很容易感同身受

这个就是女人和男人天然的差别,20-35岁似乎是女人的黄金年龄,她70%以上青春好象集中折旧在这15年里,而不是男人,那样越久越吃香.婚姻和育儿在离婚男人身上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但对于女人,有多少变化自己应该清楚得过别人.
这些无形的损耗和付出又是用什么能衡量的呢?

所以对于女人来说,一个慎重的婚姻事关到她人生最重要的决定.一步错步步差

所以,为什么女人对婚姻更慎重,要求更多,需要比男人更多的保障
这个是非常可以应该理解的
而且是理由充分的
就算封建年代,嫁姑娘的时候聘金礼仪万万不可轻贱的,何况现在在女性不仅仅是生育持家,娶个优秀职业妇女更是找了个绩优股,带薪保姆.
不是一句,嫁得好,想轻松过日子做寄生虫,贪男家钱财能简单判定的.
因此无论婚前和婚内乃至离婚,都需要更多的法定保护
男人们也别得了便宜卖乖.拿什么男女平等说事.
2010/11/25回复
我们婚前买房子,就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了。应该就算我们两个的了吧~
2010/11/25回复
liyifan:
日本2007年出台了一项法律,即使离婚,妻子也可以拥有前夫一半的养老金。
查看原文
这个,呃,日本的女人结婚后一般都不工作的,大多数都是做全职妈妈,而且很多发达国家都这样。离婚之后,女方因为很多年没有工作,所以需要男方付赡养费。并且赡养费要保证女方能够保持生活质量。
中国,呃,不一样。中国男女平等的程度,那是相当的高。
2010/11/25回复
即使婚姻法修订了,不会追溯以前的婚姻。应该是对新结婚的人适用。我个人认为,已经结婚的,应该是按老婚姻法的条款办。新结婚的夫妻,就按新的婚姻法。

按新的婚姻法原则,婚前谁买房(谁出首付),房子是谁的。不管是否有按揭贷款。这引导“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买房”。“买房是男方的事情,女方置办嫁妆”就不合适了。因为这导致万一离婚,女方会面临非常被动的处境。

那么,虽然一方出钱买楼,但在婚前就要求把双方名字都加进去,行不行?应该是可以的。
2010/11/25回复
婚姻不单单是男女双方的事情,也是男女家族的事情。“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固然是一个极端。但“男女结婚与家族无关”,则是另一个极端。
2010/11/25回复
靛青色蝶:
我们婚前买房子,就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了。应该就算我们两个的了吧~
查看原文
这个当然了。而且我觉得这样最好
2010/11/25回复
akollhu:
要看你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后,那好办,200元内搞定加个名字。如果是婚前的,那你就甭想了,我之前去办过,要缴纳房子的契税(房子评估价的1.5%),还有公证费用(大概500-1000),还有就是过户之类的手续费(大约300元),要加个名字,没有3-5万,别想了。既然结成夫妻了,多给几万国家?不可能的事,所以,房子还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查看原文
路过
学习
2010/11/25回复
liyifan:
整个条款里,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部分,没有很好体现<妇女儿童保护法>的精神,更多的好象经济合同法规一样,没有正视女人在家庭特殊的付出和无形贡献,把女人单纯当作男人或婚姻有限公司的合伙人一样简单平均分割根本没有对女性这个弱势群体的特殊倾斜忽略了妇女在养儿育女中特殊奉献对于职业妇女很不公平职业妇女既要出来工作赚钱养家支撑一半家庭财力还得兼顾育儿赡老家务回头离婚只能拿回本来就是自己赚的一半根本没有特殊补偿给中年失婚妇女单亲妈妈若婚房当初是男家出少少首期,就落男家名,离婚只要给区区供款的50%就可以把女人扫地出门,现在房价这么贵,若没多套房屋,失婚女人孩子很容易无定居所.婚姻法虽然要考虑公平,依然要参考传统文化,约定习俗的现状,十年前结婚的时候,男家婚前准备婚房置业女家装修布置家具,很普遍,而且有多年前房产有规定结婚多年后可以做共同财产处置,当时结婚的时候不可能先做财产公证,和留下各种字据,现在若有纠纷,怎么能维护女方权益呢?中国女性就业率是世界第一,女人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举世无双,但是女性权益方却没特殊倾斜保护,特别在如今这个男权社会里.即便女权至上的西方,都对女性权益保护备置这种条款明显是男性为主导下维护自身利益制定的看似公平实际忽略女性对家庭特殊贡献,和特定生理特点等无法衡量的价值.
查看原文
说的好!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72楼
宝贝的爸爸:
这个,呃,日本的女人结婚后一般都不工作的,大多数都是做全职妈妈,而且很多发达国家都这样。离婚之后,女方因为很多年没有工作,所以需要男方付赡养费。并且赡养费要保证女方能够保持生活质量。中国,呃,不一样。中国男女平等的程度,那是相当的高。
查看原文
"中国,呃,不一样。中国男女平等的程度,那是相当的高。"---
额,单看这话好象中国妇女貌似地位有多高的样子

为什么继续追问一句:
这么一个经济文化政治都不发达的中国,为什么偏偏中国的职业妇女最多?5" />5" />5" />5" />

劳动就业是基本人权
但重点是我们女性争取平等的是就业选择权
就业是女性的权利,不是义务!
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留在家里或出来工作,而不是"必须"工作!

能靠男人养家支撑全部生活,谁愿意出去打工赚钱看老板脸色?
若女性的生活质素和权益有足够保障,更多的人愿意全心照顾孩子和家人
而不是"被就业"!

男女只有家庭角色分工不一样没有高低贵贱
西方的男人们哪怕事业再成功,他们一样对妻子的支持表示感恩
东方国家哪怕女性社会地位不那么高,但至少法律对她们地位的承认和保障是有力的.
而女内男外的家庭模式本来就是最稳定的婚姻状况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区别仅仅是在西方少数家庭中女性赚钱能力更强,于是可以选择让男主内女主外
而在东方无论你能力强不强,男人都应该承担养家赚钱责任而已.

中国的劳动妇女可悲的是只有劳动就业的义务,却没有对妇女权益的特别保护

[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0-11-25 14:08 编辑 ]
2010/11/25回复
liyifan:
女人的折旧率实在太高了!一个我童年的密友,非常能干优秀,因早年离婚,近年来才再婚,她还要是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层,收入不错,有积蓄,人也KEEP的好,无孩.可再婚对象实在强差人意,我都替她可惜.但她作为一个希望能在40岁前把自己嫁出去,找个男人过日子的女人,实在可选择面太窄太窄,那天跟女友聊起了这个问题作为我的同龄人,她感叹了一句:女人的折旧率实在太高了我听了一楞神不由得联想到这里的讨论相信大家同为已婚已育的女人,哪怕你再能干,再能把握好LG的心,但这句话都很容易感同身受这个就是女人和男人天然的差别,20-35岁似乎是女人的黄金年龄,她70%以上青春好象集中折旧在这15年里,而不是男人,那样越久越吃香.婚姻和育儿在离婚男人身上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但对于女人,有多少变化自己应该清楚得过别人.这些无形的损耗和付出又是用什么能衡量的呢?所以对于女人来说,一个慎重的婚姻事关到她人生最重要的决定.一步错步步差所以,为什么女人对婚姻更慎重,要求更多,需要比男人更多的保障这个是非常可以应该理解的而且是理由充分的就算封建年代,嫁姑娘的时候聘金礼仪万万不可轻贱的,何况现在在女性不仅仅是生育持家,娶个优秀职业妇女更是找了个绩优股,带薪保姆.不是一句,嫁得好,想轻松过日子做寄生虫,贪男家钱财能简单判定的.因此无论婚前和婚内乃至离婚,都需要更多的法定保护 男人们也别得了便宜卖乖.拿什么男女平等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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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李版讲得太好了!现在这个草案据说还在征集意见,我也希望砖家们多为弱势群体考虑考虑,都是有母亲的人!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74楼
炒房团连长:
即使婚姻法修订了,不会追溯以前的婚姻。应该是对新结婚的人适用。我个人认为,已经结婚的,应该是按老婚姻法的条款办。新结婚的夫妻,就按新的婚姻法。按新的婚姻法原则,婚前谁买房(谁出首付),房子是谁的。不管是否有按揭贷款。这引导“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买房”。“买房是男方的事情,女方置办嫁妆”就不合适了。因为这导致万一离婚,女方会面临非常被动的处境。那么,虽然一方出钱买楼,但在婚前就要求把双方名字都加进去,行不行?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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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并没有关于适用年限的特别说明.
2010/11/25回复
炒房团连长:
即使婚姻法修订了,不会追溯以前的婚姻。应该是对新结婚的人适用。我个人认为,已经结婚的,应该是按老婚姻法的条款办。新结婚的夫妻,就按新的婚姻法。按新的婚姻法原则,婚前谁买房(谁出首付),房子是谁的。不管是否有按揭贷款。这引导“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买房”。“买房是男方的事情,女方置办嫁妆”就不合适了。因为这导致万一离婚,女方会面临非常被动的处境。那么,虽然一方出钱买楼,但在婚前就要求把双方名字都加进去,行不行?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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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钱买房,这个不知道什么传统,显然不科学。应该双方出钱买房,可以少很多问题。就算女方出少点也好。
2010/11/25回复
fongyofongyo76楼
版主我好崇拜你,你说得太对了
很反感在承担义务的时候拿男女平等出来说事,到了分享权利的时候就觉得女人不应该计较这么多,什么感情好了就行了,放屁,这个就跟永远的承诺一样不可信!女人要求得到公平对待不就跟买保险一样吗,没事的话好好的,真有什么问题起码还有个保障.
所以现在千万不要期待婆家给首付什么的,现在的老人精着呢,哪会白给便宜媳妇占了.还是靠自己的好,哪怕只出小部分也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77楼
为什么那么封建的时代,对嫁姑娘的聘礼繁复的仪式都有特别的要求,生怕被人看不起
体现一个姑娘的身价和未来为婆家的贡献无形价值的体现.
即便当年女人地位低下,有"七出"一说,但也有"三不出"对女人的保障

现在时代是进步了,女人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但若因此淡化忽视女性特殊的保护,则是另外一种倒退.
非要这么规定,那女人要嫁之前,不仅仅是要男人准备婚房首期,还应该要求加名.作为最基本的保障,否则离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太可怜了.
2010/11/25回复
房产证是老公名,费事卖房还要我去,麻烦死了
我不担心钱的问题
首先我有能力养活自己
其次我觉得,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2010/11/25回复
liyifan:
为什么那么封建的时代,对嫁姑娘的聘礼繁复的仪式都有特别的要求,生怕被人看不起体现一个姑娘的身价和未来为婆家的贡献无形价值的体现.即便当年女人地位低下,有"七出"一说,但也有"三不出"对女人的保障现在时代是进步了,女人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但若因此淡化忽视女性特殊的保护,则是另外一种倒退.非要这么规定,那女人要嫁之前,不仅仅是要男人准备婚房首期,还应该要求加名.作为最基本的保障,否则离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太可怜了.
查看原文
如果像李大人这么说,我们干脆按封建社会处理,女人不用工作,在家相夫教子,也按照那时的规矩行事,怎么样,现在女人会同意吗?

说实话,按古代的七出,现在城市里面的女孩估计很多得被休,有几个没触犯。更加不用说三从四德了。

古代的彩礼是应该要出的,我也这样认为,现在社会,我认为完全没必要出。

因为,在古代,女子一旦嫁出去,就不再是家里的一员,她就是男方家的人了,也基本不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要回娘家也要经过允许。父母含辛茹苦养你这么大,现在嫁给了别人,肯定要婆家出彩礼的,彩礼越多,表明婆家越看重,也就是这个女儿越“值钱”。

现在呢,要彩礼的那些前提条件还存在吗?

如果现在的女人可以做到古代的女人那样,我相信男宁愿自己再辛苦,也不会要自己老婆去工作。
2010/11/25回复
liyifanliyifan80楼
我只是要说明的是,现在的女性的自由是建立在自立的基础上的,并不是男性社会的恩赐
但即便女人再自立 ,也应该正视女性特定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制,以及对家庭无法用金钱衡量难以量化的价值和贡献.而不是简单的公司清盘分帐式清算.
2010/11/2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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