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LZ还需冷静处理!太伤神了对自己不利啊,何况这样住也住不安生
你们签订的合同中,细节没有约定好!口头承诺是没有用的,真想打官司就保留好一些证据,如他们收你押金租金的收条,合同、中介作为第三方人证等。但为这点打官司劳神劳财,值不值?真打官司,多半还是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各退一步!
建议找中介作为协调人,与他们协商尽快解决问题,比如提高点租金,补签一份租房合同,恐怕还是最佳。如你不想与之见面,可让先生处理

昨天,奸商***拉了电闸,记录一次。
今天,妄为人师,(暂时,看后续)再次断了我的电、并抽走水管断了我的水,这是第二次,已经报警。但无用,可以,领教了。他们今天这么做,明天还会继续做。我会一笔一笔记录,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
亏他们还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却做出有失为人师表身份的龌龊行为。
我绝不会弯腰,斗争继续!!!

我还没到家,我的好邻居就已经下楼准备帮我修,感谢好邻居。我的好邻居还主动让我去他们家洗菜用水。邻居们说已经“怕”了如此扑街的新恶邻。
3月11日 今天没来拉闸
是要搬了,铁定了,我的朋友主动出借房子给我住,感谢呀,30年的友情

不过她的租客要等4月底才能搬走,合同期满,房子较旧要收拾收拾,现就看能不能谈判到五月初交楼。
但愿能谈判

3月12日 下午17时,来了,但我叫来了警察,正在谈判中
[ 本帖最后由 新雪妍 于 2011-3-13 00: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