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结果:3月15日我要给答复租还是不租。租,只能租到5月7日,一个月2000租金,再交两月按金;不租,3月23日交楼,租金还是2000一个月算,刚好半个月1000元,在原先交的2000元中扣除。
听到这里,邻居们都纷纷说:9楼的楼梯楼2000元的租金,太贵了,哪里能租2000
全过程:17点来拍门,我马上致电昌岗派出所,要求派人维持,家里只有我一个人(LG要上班,小棉袄这两天就住在同事家)。然后我开门说等警察来了再开门。对方带了三个大男人来。
警察来了,协调
我说明我的情况:两个月,我5月8日交楼,租金我可以加1500一个月,因为我朋友的房子要4月底才满租期,五一收拾后就搬。
对方不肯,不租,今天来收楼的。
警察继续做工作很久,他表态,只租到4月7日,租金2000,再交一万押金。
警察也表示,押金就太多了,协商继续
我也明确表态,租金太高,远高市场价,另交不起一万的押金。
僵持,警察也换一拨
我再次表明,今天写下约定,两个月,5月8日如果不交楼,你现在说要赔偿多少,我都给。
对方再次不肯,不相信。
NND 我们都这样让步了还想怎样?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在与我老公和朋友通话后,我朋友说也过分了,不要妥协,他们马上过来,我立即阻止:不要来了,有警察在,不要恶化态势,自己的事,不想也不要连累他人。
事已至此,等到LG回家(晚上8点),与LG再商量后,LG说**短租呀,我说试试吧,租到固然好,省得多少就多少,不行就只能挨贵租了。
于是我要求宽限3天时间,试着找房,一房一厅过渡两个月也好,下星期二(3月15日)答复,租,星期三(16日)上来收押金4000元,原来的押金作租金;不租,3月23日交楼。
明天,开始迫切寻房中,三天,中介也明确,难,要么租金也高。但我想法是能省就省。谁叫我们太善良

说过的话不诚认,签过的合同随意反悔,还说我们占着房白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