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共4兄弟,父亲名下有楼一栋共7层,打算兄弟4个每人一层,面积相等。 现在问题是2-6楼,5个楼层分4个房产证,其中5楼和6楼是在同一个房产证的。 现在6楼打算把总面积摊分给兄弟4人的。 请问,这个5、6楼如果房产证转名,要怎么才可以把面积分开到个人的房产证上呢?
刚刚了解到,原来这个房产证还不是正常的那种朱红色封面的房产 证。我家的那几个叫“房地 产证”,封面是粉红偏橘黄色的。。。。我也搞不懂到底是否属于小 产 权房了。(因为小 产权房是 宅 基地,没有房 产证的)我家证上写的是集 体用地的。房*局说不能赠与 转名,只能继 承。当然也不能流通买卖的。估计现在只能让父亲先写好分配房产的遗 嘱公证。如果这个时候房子拆 迁,是按房 地产证的面积拆一补一?还是按宅 基地只赔3层或4层面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