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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天和温泉灯柱漏电,人伤狗亡,至今未收到任何道歉

40649270休闲旅游

11月26日那天,兴高采烈的带宠物,还有孩子们(一个2岁未到,一个9岁)到中山天和温泉度假村游玩,由于当时跟的是宠物团,度假村的人已经说了,狗狗不能进入公共温泉区,我们在公共温泉区游玩完毕后,回来别墅时,帮我家NONO(英国可卡犬)洗了澡,由于我们一行8人,住在两个别墅(31栋及32栋),途中需经过5-6灯柱,都是路边的,我像往常那样,带着它散步踱去32栋,突然,NONO大叫一声,在一个电柱旁倒下了!!我马上去拉NONO,谁知一碰到它,马上触电了,情急之下马上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去抱它,谁知衣服也有点湿,第二次触电,我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冲进房拿干毛巾,才把NONO抢回来,当时NONO已经断气!我们马上叫医生,马上给NONO做人工呼吸,可是NONO的身体还是在我们怀中慢慢变冷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包括此度假村死不承认错误,还逃避问题,到公安到场证实他们公司路灯会漏电,他们还不肯面对自己的错误......凌晨时,还有满车的彪形大汉在我们进大门后,按喇叭示警,到后续公安对此置之不理,且暗示这事没法解决,就算到法院也无法立案对此我已经无语了。


我失望,度假村的人明知道那个灯柱有电,也不承认错误,难道政府就允许这样的恶徒为非作歹吗??

我无奈,这么一个大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来了后,只是简单的围了起来。

我庆幸,当时2岁和9岁的小朋友没有跟着一起过来,如果他们也在身后,后果将不堪设想!2岁的小儿子,碰到电柱上的灯笼都要摸一摸,有时候跑步,也会躲到灯柱后面,难道一定要出人命你们才会紧张吗??

我感激,NONO的牺牲拯救了我们!只有不知廉耻的度假村工作人员,才会躲在黑暗里偷偷的笑,笑我们为一只狗狗哭得死去活来!!


(NONO体重 18 KG左右,相当于一个4/5岁的小朋友,平时身体健康活泼,可以在瞬间被电死,可想而知)

我承诺,如果该度假村有一点悔改之意,愿意承受经济赔偿(说真的,赔一百万我都觉得不够!!!),所有的款项将捐入红十字会或流浪狗救助中心,当时没有想过要他们赔偿,只是想让他们送我们回广州让NONO入土为安,想不到他们这么过份!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觉得我们在讹钱!


NONO,我们永远爱你。。。你就是我们最亲密的家人,你给我们带来的欢乐,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2011/11/28
精选回帖
chenron88chenron88220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8 11:07 编辑 hushengci 发表于 2011-12-7 17:26 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你说:“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狗不能带给你们好处,就不给予狗一个生存空间呢,那为什么猫又可以得到你的认同呢?是因为猫可以抓老鼠对你有好处吧?”我答:自己宠爱的动物就系宠物,不分猫和狗,鸟和鱼。你认为宠物的不一定在其他人眼里是宠物。你认为系你的宠物你自己就要对它负起责任,它的生存空间有几大,系社会决定,吾系你决定。因为系你自己的宠物,在你自己空间里,可以完全由你控制,但在公共的空间里,就要遵守公共秩序。你说:“你不过是现行自然界中的强者,只希望人能在某一刻,在丧尽天良后能被打回原形,回复到原始人时代,也作为大自然的动物,被动物强者追杀,让他们也体会一下无助的感觉。”我答:“强者就系强者,你的假设不成立。人类虽为强者,但还是有大把人处在无助之下。你说:“当四川地震,我们的狗狗为拯救人类而工作累死的时候,你~在哪里呢?”我答:“四川地震后,为了活着的人继续生存杀了多少猪、鸭、鸡,为什么你不这样问?请不要拿四川地震说事啦,你这样太不尊重死者。”你说:“你???~~我??~~他?都极之有可能,我们报道这件事,只是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公共场所户外电灯柱漏电,是对游客人生安全的一个极大的威胁。”我答:“你说的很好,但从头到尾,在贴子中所体现的都是为了宠物作为出发点,你的悲愤和你的情绪都是为了狗,包括你回我的贴子。”你说:“只有在假日里我们才能把他们从郁闷中带出来,为免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才带他们远行,而为顾及公共利益,协议明确规定,小狗不得进入公共泡澡区,我们也没有带他们去公共泡澡区,当时只是帮它在房间的浴室里洗澡,怎么可以上升到影响公开安全/利益/一已之私上呢???我答:“你住的房间浴室里给狗洗澡,我想问一下你住完那个房间退房后还会给其他游客住吗?你的狗是在自己的房间电灯柱电死的吗?这些都是发生在公共的空间,不是你私人的空间,你这样做不是”影响“、”损害“了公共利益吗?你说:“我们根本不敢奢望狗会有公平的对待,但如果我们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破坏公共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的话,我们觉得非常无奈且气愤!我答:“破坏、危害这是要看到达什么程度,但你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最起码是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chenron88239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9 14:48 编辑 李小乖乖 发表于 2011-12-8 23:35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我再看您前面的言论 觉得您的思维还真是挺混乱的:既然我们的宠物狗都能在公安局交 ...以下是《广州养犬条例》中部分内容,你应该看看第二十三条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第二十四条下列区域,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一)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 (二)少年宫等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 (四)餐厅和食品商店; (五)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 (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 第二十九条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 (三)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五)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不满二十公斤的,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口罩,由成年人牵领。
2011/12/09回复
chenron88chenron88240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9 15:07 编辑 hushengci 发表于 2011-12-8 16:16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按这位大姐的理论,如果是电死了个人,就只能怪他为什么手多多,去摸电灯柱了吧? ...在我全部回复的贴子里,我从来没说过温泉漏电事情的对与错,是因为发生这起事故,温泉方面要负起绝大部分的责任是不争的事实,很多妈妈回贴都说了很多支持和鼓励的话,所以我没必要重复,这是你对我的误会。我回贴的目的只是想养更多养狗的人肩负起养狗的责任,就象你要温泉对这起事故负责任一样。通过你们的帖子,我对整个事件的了解,我发现你的一个明显过错是:户外活动时,没用犬绳牵领你的狗,而是让你的狗随处溜。这是违反了《广州养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规定。
2011/12/09回复
chenron88chenron88247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10 01:04 编辑 malyhu 发表于 2011-12-9 18:24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我发现楼上钻牛角尖钻得可以。我没有钻牛角尖,凡事都是讲证据的,以下是你自己发帖说的经过:“带着它散步踱去32栋,突然,NONO大叫一声,在一个电柱旁倒下了!!我马上去拉NONO,谁知一碰到它,马上触电了,情急之下马上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去抱它,谁知衣服也有点湿,第二次触电,我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冲进房拿干毛巾,才把NONO抢回来,当时NONO已经断气!”从你的说明可以看出你当时应该没有牵狗绳,如果你有,我相信当时你第一时间应该是去拉你的狗绳,而不是去拉你的狗。我相信拉绳是人的第一反应。
2011/12/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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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nkcatdrinkcat沙发
帮顶!呢个温泉我都去过
2011/11/28回复
sun2128sun2128板凳
2011/11/28回复
度假村的人不道歉,还有卑鄙手段威胁,难道一定要出人命了,才会引起重视吗??
2011/11/28回复
帮顶,这个温泉得拉入黑名单。
2011/11/28回复
2011/11/28回复
最后一张帖子是事发地?
真的假的啊?!
2011/11/28回复
绝对是真的!

由于当时拍的相片不多,我已经叫别的朋友发给我,然后再上传给大家。

就是在中山天和温泉度假村,31栋与32栋别墅转弯位的其中一个电灯柱!

好在我儿子当时没有出去!我真的不敢想像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这么个著名的温泉度假村!
2011/11/28回复
无语,学习了.
支持楼主的做法
2011/11/28回复
以为是人。。。。。。
2011/11/28回复
9er9er11楼
一个可卡,十几公斤,相当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只能庆幸,孩子当时没过去~·
2011/11/29回复
9er9er12楼
美丽,你也别太难过了,找找有关的媒体和动物组织吧。
你现在已经安葬好NONO了吧,哎。
2011/11/29回复
2011/11/29回复
一定要为NONO讨回公道!

明天将发更多的图片及视频,来声讨这间无良度假村!
2011/11/29回复
无良度假村...
2011/11/29回复
好恐怖0
2011/11/29回复
恐怖,看标题也吓到我了,好彩人没事
2011/11/29回复
它不是疴尿,是刚洗完澡,身上有点湿...虽然它只是一条狗,但也是一条命
2011/11/29回复
被标题吸引
2011/11/29回复
hao_88hao_8820楼
可怜可爱的狗狗,我不会去那个温泉的,希望能得到温泉度假方的合理合法解决结果!
2011/11/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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