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老坑:
楼主此事无需太担心。法院点判都无问题的,评估有无水分(两份评估单有出入都无问题的,最后当然系认物价局定损中心的,你话喇,物价局大还是保险公司大喇,保险公司唔赔都唔得的)都唔系你可以控制的野,你亦都无需理会;重点系对方要赔既十万蚊有无超出你第三者责任险既额度,只要未超出额度,法院判几多都由保险埋单的,如果你再有买埋不计免赔的话,车主一分钱都唔使出,全部由保险公司埋单。如果当初楼主在定责任时讲左,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的话,后续既野你都根本唔使理距了,保险公司自己跟翻的(不过依个都系后话了),现在楼主只有带住判决书上保险公司理赔部稳经理就得了,但系广州有部分保险公司既分公司无理赔权的,你就直接上支公司就得了,醒目既经理一定马上帮你搞掂的,因为在额度范围内一定系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我十几年既经验,你信我啦。楼主一定无事的。
查看原文我已经去找了帮我买保险的那个经理,但他不承认这个赔偿金额,因为法院判的是我的名,没有写明是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