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一个贼的话你都信?这帖子有些ID真是可笑,果然这个社会是冷漠的,一个正义之人多说几句是很有必要 ...大家都是就事论事,你的话太过于尖酸刻薄,所以引起了很多人反感的。凡事讲道理嘛,我们谁都不认识谁,没必要去攻击人家。
老板娘他们坐了些会就走了。走之前就把他们填好的问卷和号码牌交给我,说我在这里开会也行,不开坐一会走也行,反正就由得我。她们一行三人离开现场让人家小女孩自己一个人在那里,你们可以先走,让人家在那听也就是你们自己放弃了奖品的机会了,如果有早知的话会中奖我想那三个人一定不会认为无聊一定会从开始坐到最后吧!摆明知道小女孩中奖了就心里不平衡了。陈小妹妹也有错,你关啥机?第二天应该照旧去上班,你不交出你的奖品老板娘能咬你不成!年轻就是年轻呀!为了这个奖品你可损失大了!
贵阳某房开公司的两名女员工去参加某软件公司举办的新软件发布会,两人为公司预订了一套软件并参加了抽奖,幸运的是她们抽到了一台价值7000元的笔记本电脑,然而,电脑的归属问题却引发了争执。据某房开公司员工王女士介绍,6月28日,她与同事龙某某代表公司去参加一家软件公司的新产品发布会。主办方现场宣布,凡是交了订金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加抽奖,奖品是一台价值7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两人一合计,决定为公司预订一套新软件,龙某某填写了订单,200元的订金则由王女士垫付。当抽奖嘉宾宣布结果时,两人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她们公司的订单获得了奖品。龙某某很快跑上台,领下了这台笔记本电脑。惊喜之余,两人为奖品的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龙某某认为订单是她填写的,订金是她向王女士借的,所以笔记本应该归她所有;而王女士则认为,既然订金是自己垫付的,奖品理应有她的一份。回到公司后,两人在办公室里发生了争执。很快,公司领导知道了这件事。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公司工程部卓经理,卓经理称,经公司讨论决定,王、龙二人既然是代表公司去参加产品发布会,获得的奖品应该归公司所有,同时公司决定拿出3000元钱对二人进行奖励。据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王仕发律师介绍:根据《合同法》第404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物,应该转交委托人。王、龙二人是在行使公司职务行为,履行职务所产生的成本由公司承担,获得的利益应该归公司所有。
ヤLaughing、L:“穷生奸计,富长良心”,我来分析楼主的心理,一开始被老板娘叫去参加这个所谓的会,陈金妹心理就有所不爽,(陈金妹OS:X的!公司的活动还要自己掏路费!)接着听说有抽奖,陈金妹开始打起十分精神来了,因为一等奖是ipad2,上面美妈一个个都是有工作人,再不行就是老公有钱啊,陈金妹不同啊,没工作几个月,老公才出来佐野!看到iPad想玩没钱买啊!到最后竟然抽到自己拿iPad2,兴奋之余就打起小算盘来了,结果果然老板娘有要充公的意思,当下只在苏宁or国美玩过iPad2的陈金妹不干了,陈金妹心理清楚的知道这是个几千块的东西,比自己工资还要高,不劳而获的决定暂居了陈金妹,于是老板娘恼羞成怒,发帖通告天下。其实整个事件很简单,就是个打工妹没钱买iPad2走了狗屎运不劳而获了一台就想私吞,所以说再多都没用,LS有些人竟然说起老板小气!是不是陈金妹的马甲我就不质疑了,等下有人又要说我是老板娘马甲了,最后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最近老打雷下雨,陈金妹好之为之吧。查看原文爆人家姓名,爆人家相片,你这个法盲
狗娃他妈:是的,都是老板娘了,为了中奖的一部IPAD,就要朋友到网上来宣扬人家是小偷,甚至男朋友的照片都给找出来,有这么严重吗?查看原文就是因为中的是台IPAD,如果中的是个U盘,还有人会上妈网来人肉吗?说小陈妹妹贪,我看有人也贪哪!这事就算法官也不好定性是小偷吧。不管人家有错没错,公布人家的隐私,人家家友的照片进行人身攻击,也一样是不厚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