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是老板,一个不是陈妹妹
吵的这么热
妈网老板一定喜欢
至于我是不是小偷大家看着办
931831343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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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t2003:
貌似是你们公司招进去的啊,怎么又变成公司门都没踏进去?借支是根据财务制度审批的,和你是新员工还是旧员工没有直接关系。看来你们公司不仅人力资源制度,连财务制度都不是很完善
查看原文那是一家小公司,说不定根本没会计出纳,就老板娘管着钱,怎么可能健全制度
2012/06/01回复
missc:
证据,证据,找主办单位查下抽奖卷是谁的笔迹,就知道是谁中的了。
查看原文对呀,自己找主办方问问,很容易水落石出的问题,一定要在妈网闹,还要说人是偷,真不会处理问题
2012/06/01回复
那是一家小公司,说不定根本没会计出纳,就老板娘管着钱,怎么可能健全制度 ...
2012/06/01回复
对呀,自己找主办方问问,很容易水落石出的问题,一定要在妈网闹,还要说人是偷,真不会处理问题 ...
2012/06/01回复
小妃:
老板娘他们坐了些会就走了。走之前就把他们填好的问卷和号码牌交给我,说我在这里开会也行,不开坐一会走也行,反正就由得我。她们一行三人离开现场让人家小女孩自己一个人在那里,你们可以先走,让人家在那听也就是你们自己放弃了奖品的机会了,如果有早知的话会中奖我想那三个人一定不会认为无聊一定会从开始坐到最后吧!摆明知道小女孩中奖了就心里不平衡了。陈小妹妹也有错,你关啥机?第二天应该照旧去上班,你不交出你的奖品老板娘能咬你不成!年轻就是年轻呀!为了这个奖品你可损失大了!
查看原文果然是新人,处事没经验,这么点事就弄得自己鬼鬼祟祟了
小妹,你这样很吃亏的
你根本就不用怕,现在人家就是正道没法奈何你,来别的一套了
小妹,你这样很吃亏的
你根本就不用怕,现在人家就是正道没法奈何你,来别的一套了
2012/06/01回复
奈媛贝贝:
本来发帖回帖看帖就是很累了,不过由于某些人不知道是马甲还是喜欢陈某人类型的,口口声声说爆人家的姓名和照片,所以不得不说明一下。第一:本人没有马甲,还没有习惯用马甲,因为本来上妈网就是喜欢看大家的好吃好玩的或者民生百态,没有在水版真正有过水的乐趣所以还没来得及有马甲,至于事件老板娘,技术性人,更少浏览娱乐版。不辩驳,需要印证的请找版主。第二:关于名字和照片,陈某人之前在妈网发的帖子就有,我从她的帖子里转来,还注明出自她的帖子,如果这点侵犯肖像权,请所谓的有法律知识的人告知宪法哪条这样属于侵犯肖像权。这也叫侵犯了隐私?原来现在的人比法律还法律啊,厉害!第三:我的朋友也会上来注明事情经过,看看是否像某些人认为的小气也好,别的也好,看完经过,公道自在人心,双方报警也是办法。但是,她自己说的因为害怕被逼迫而不敢来上班关掉所有通讯方式,如果你们也认同,我们都无话可说。忘了还有一点,从头到尾没有人说她小偷,是她自认的,嗯,真诚实。陈某人,还是那句话,希望你捧着IP2,夜夜美梦到天明!
查看原文再次跟你这个异想天开的人申明,本人不姓陈
2012/06/01回复
我公司抽奖的时候,如果有同事不能来,托我代领奖品,我会先在替TA拿的奖券后写上TA的名字,以示公允,免得 ...
2012/06/01回复
奈媛贝贝:
本来发帖回帖看帖就是很累了,不过由于某些人不知道是马甲还是喜欢陈某人类型的,口口声声说爆人家的姓名和照片,所以不得不说明一下。第一:本人没有马甲,还没有习惯用马甲,因为本来上妈网就是喜欢看大家的好吃好玩的或者民生百态,没有在水版真正有过水的乐趣所以还没来得及有马甲,至于事件老板娘,技术性人,更少浏览娱乐版。不辩驳,需要印证的请找版主。第二:关于名字和照片,陈某人之前在妈网发的帖子就有,我从她的帖子里转来,还注明出自她的帖子,如果这点侵犯肖像权,请所谓的有法律知识的人告知宪法哪条这样属于侵犯肖像权。这也叫侵犯了隐私?原来现在的人比法律还法律啊,厉害!第三:我的朋友也会上来注明事情经过,看看是否像某些人认为的小气也好,别的也好,看完经过,公道自在人心,双方报警也是办法。但是,她自己说的因为害怕被逼迫而不敢来上班关掉所有通讯方式,如果你们也认同,我们都无话可说。忘了还有一点,从头到尾没有人说她小偷,是她自认的,嗯,真诚实。陈某人,还是那句话,希望你捧着IP2,夜夜美梦到天明!
查看原文发相片说这个小偷的男朋友,你说这个不是污蔑,不是侵犯肖像权?
你先检举自己的言行,你违法了,而陈MM只是道德不够好
两者比一比,当然违法的责任重
你先检举自己的言行,你违法了,而陈MM只是道德不够好
两者比一比,当然违法的责任重
2012/06/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