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于已发生的事实,不基于假设。
根据已发生的事实,陈选择留下,视同愿意履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就因为一台IPd而产生的争论~老板娘与员工请见谅~个人想法
28478452谈天说地
有员工的、有老板的、有朋友的···
我谁也不认识、但是我想发表我自己的论解~
我记得那个老板娘的一句话: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不过如果我是员工的话~说实话、我也会抱着ip2走人的~
原因是每个人都有私心的、而且觉得中奖是自己的·
在员工打电话给老板娘的时候、老板娘也没有明确表示ip2归属谁的~
所以员工心理已经百分百觉得老板娘想私吞了~
其实有必要为了台ipd而不工作嘛?
给你拿出去买了~就那几千块、如果你工作做得好你得到不止几千块吧~
我觉得是因小失大了·~~~
一份工作不容易阿~哪里都会有争吵、都会有不公平的~~~
然后我又看见老板娘的帖子、又在道歉又在宣称什么的~
有必要嘛?
她走人就让她走吧、如果为了一台ipd就可以随意的不工作的~
那么他的工作质量跟态度也会很累明显的~
外面大把人在等着工作~
如果她真的为了台ip2而选择放弃这份工、
那老板娘你也没什么损失、反正是中奖回来的~
不是公司损失的~只不过看清楚了一个人究竟当不当她工作的地方是公司~
以上都是我个人见解·如果你们觉得我多事或者多嘴了·我赔罪~~~
我只是发表个人意见。。。
2012/06/03
全部回帖

baba小啉: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那老板都说了~可以继续听下去可以走人·这个决定权就在员工手上掌握着~如果她走了~没有拿到奖品~那你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就不成立的~
查看原文2012/06/03回复

AMY_1984:
事情发生到现在,挺陈MM的妈妈不少,但是她为什么不为自己说句话呢?至少老板娘及其朋友有出来道歉,这个态度来说还算端正。其实人谁无过?改过来不就好了吗?态度问题
查看原文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这件事什么时候才完结呢?总有一方要沉默的。。。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这件事什么时候才完结呢?总有一方要沉默的。。。
查看原文这个可能仅仅是假设而已……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 ...查看原文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 ...
她打定主意抱着IPAD爽去了,哪管将来怎么样呢。。。我想看过这个贴的,再看陈XX这个名字的时候总会认真打量一下吧。。
2012/06/03回复

回复 松茸煎蛋 的帖子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
那老板都说了~可以继续听下去可以走人·
这个决定权就在员工手上掌握着~
如果她走了~
没有拿到奖品~
那你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就不成立的~
---------以上为Lz发言------------
按你的理解方式: 如果她没走~
拿到了奖品~
那么请问,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成立吗?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
那老板都说了~可以继续听下去可以走人·
这个决定权就在员工手上掌握着~
如果她走了~
没有拿到奖品~
那你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就不成立的~
---------以上为Lz发言------------
按你的理解方式: 如果她没走~
拿到了奖品~
那么请问,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成立吗?
2012/06/03回复

YUNJIN:
打官司大不了一人一半,但其实是两败俱伤,陈MM,估计找工难了,老板娘,落下个小气观感,现实就是除了找工难,还有招工难
查看原文打官司,这种情况不会一人一半。
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2012/06/03回复

打官司,这种情况不会一人一半。
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两方都不好做啊·就为了台ip2~搞到风风雨雨的~两方名声也不好。。。
查看原文是的,这个是事实。陈MM一直不认为自己有错,一直这样心态的话做其他事情也不会太靠谱,即使其能力很强,资方也不会重用。老板娘给了旁人小气的印象,会导致其招工有不少阻滞,像楼上其他美妈说的,其实是两败俱伤……
2012/06/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