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详情

就因为一台IPd而产生的争论~老板娘与员工请见谅~个人想法

28436452谈天说地

这两天在妈网看到最多的就是那家公司有个员工因为一台ip2~左一个帖子右一个帖子~在发上去。。。
有员工的、有老板的、有朋友的···
我谁也不认识、但是我想发表我自己的论解~
我记得那个老板娘的一句话: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不过如果我是员工的话~说实话、我也会抱着ip2走人的~
原因是每个人都有私心的、而且觉得中奖是自己的·
在员工打电话给老板娘的时候、老板娘也没有明确表示ip2归属谁的~
所以员工心理已经百分百觉得老板娘想私吞了~
其实有必要为了台ipd而不工作嘛?
给你拿出去买了~就那几千块、如果你工作做得好你得到不止几千块吧~
我觉得是因小失大了·~~~
一份工作不容易阿~哪里都会有争吵、都会有不公平的~~~

然后我又看见老板娘的帖子、又在道歉又在宣称什么的~
有必要嘛?
她走人就让她走吧、如果为了一台ipd就可以随意的不工作的~
那么他的工作质量跟态度也会很累明显的~
外面大把人在等着工作~
如果她真的为了台ip2而选择放弃这份工、
那老板娘你也没什么损失、反正是中奖回来的~
不是公司损失的~只不过看清楚了一个人究竟当不当她工作的地方是公司~

以上都是我个人见解·如果你们觉得我多事或者多嘴了·我赔罪~~~
我只是发表个人意见。。。
2012/06/03
全部回帖
2012/06/03回复
ssnrw:
这个帖不会火
查看原文
我发表个人意见~不是为了火的·~~
2012/06/03回复
百花夫人:
跪求6元买IP2
查看原文
我身上只有5块~能求ip2嘛?
2012/06/03回复
ssnrw:
签名档违规
查看原文
是嘛?我现在改。。。
2012/06/03回复
丁点妈:
俺想说要老板娘很大方的恭喜这员工中了大奖,那有可能这员工会很好地为公司工作.其实俺感觉这件事如何操控全完在老板娘手上,要是一男士为老板也许这事的版本会不一样.
查看原文
对阿~我的想法也是·如果老板娘在电话就说明你想要就要吧~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争执啦~事后又在妈网发表说本来就是要给她的·有必要嘛?
2012/06/03回复
红色小妖:
陈MM表面是得了一个IP不过她亏大发了
查看原文
所以我才说因小失大了
2012/06/03回复
东方之珠2009:
呵呵 支持你的中立见解一台这种东东 值多少钱啊我去过某公司开年会五十台ipd2  二十台IPHONE4s给大家抽奖啊呵呵 大家都欢天喜地的最后老板还开心  临时再多加4台IPHNONE4S,给在场的人抽奖。。。老板大方 员工也卖力!!!中不中个几千元的东西 犯得着这么吓人的发帖啊  工作不要了 照片来了 说人家偷东西了呵呵 贪念只在一念之间,,而且算不算偷   还不是做定论呢。。。
查看原文
真的搞得风风雨雨了
2012/06/03回复
xingyiyi11:
我只看到楼主的那句话,要是我,我也会抱着IPAD走的
查看原文
如果我得到老板娘这样的回复~我怕真的会抱着走的~~~何况我才刚刚工作几天~又什么感情~是不是
2012/06/03回复
东方之珠2009:
是啊  几千元的东西 犯不着呢 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事 员工有手气  公司也有喜气啊!!!
查看原文
对啊~想我以前老板娘都很大方跟我分享的~这样我工作更加卖力了
2012/06/03回复
YUNJIN:
这种没有明文规定归属的奖品,我也会抱着走,不过我会第一时间告知老板我中奖了,第二天我还会带去公司正常上班,不偷不抢,怕什么
查看原文
没错阿~我是很想要~也很直接的说了~
2012/06/03回复
松茸煎蛋:
这个算明文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4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释义):本条是对受托人转移利益的规定。受托人应当将自己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交给委托人。这是受托人的义务。这里所说的"取得的财产"包括取得的金钱,实物,以及金钱与实物所生的孽息。。。。。。
查看原文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
那老板都说了~可以继续听下去可以走人·
这个决定权就在员工手上掌握着~
如果她走了~
没有拿到奖品~
那你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就不成立的~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这个要问问陈小妹怕什么才是正解了,她发的帖子里面说很怕
查看原文
她怕ip2比老板娘拿走了~
谁不怕阿~我拿到奖的时候我也会忐忑我也会害怕~也会紧张脸红的·~~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所以第二天就玩人间蒸发?人格比不上一台IPAD?
查看原文
你能告诉我人格值多少?
我妈妈教我、无论做什么对得自己就行了···
但是我出了社会才发现对得起自己就会得罪别人·~
2012/06/03回复
YUNJIN:
这就是她欠妥的地方
查看原文
两个人都错。。。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事情发生到现在,挺陈MM的妈妈不少,但是她为什么不为自己说句话呢?至少老板娘及其朋友有出来道歉,这个态度来说还算端正。其实人谁无过?改过来不就好了吗?态度问题
查看原文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这件事什么时候才完结呢?总有一方要沉默的。。。

2012/06/03回复
松茸煎蛋:
法律,基于已发生的事实,不基于假设。根据已发生的事实,陈选择留下,视同愿意履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查看原文
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吧~
2012/06/03回复
YUNJIN:
其实我妈是教我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因此,该我得的,我据理力争,不该我得的,我看都懒得看,
查看原文
教育不同~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没有谁说是哪一方的绝对过错,YUNJIN的想法跟我的想法一样
查看原文
两方都不好做啊·就为了台ip2~搞到风风雨雨的~
两方名声也不好。。。
2012/06/03回复
猜你喜欢

对「我这样对朋友说话真的很过分吗?」的陈述

要是你的工作是这样的,你会考虑换工作吗?

从拿广州最低工资,到年薪20万

个人的经验,为什么要买保险以及怎么买保险?

从国企跳槽出来,30出头就中年危机,求支招

老板在面试阿姨,谈话内容我想吐

热点推荐

不可思议!在市场被偷走半只鸡!

隐秘的绿野仙境!广州10个亲子徒步好去处!

房子卖不出?还不如装修好继续住

终于熬到女儿读大学 为人父母太不容易了!

地铁1号线--初音未来

2025妈网装修交流群 省钱不踩坑

突然发现【鹤洞东站】含金量还在上升

华鹤的古韵之美

路过皇冠假日酒店,顺便拍几张照

分享生活#夜上白云山

逛逛吃吃的一天

索菲亚沿线

游览哈尔滨“卢浮宫”

查看更多热点 >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