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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一台IPd而产生的争论~老板娘与员工请见谅~个人想法

28490452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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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_1984:
事情发生到现在,挺陈MM的妈妈不少,但是她为什么不为自己说句话呢?至少老板娘及其朋友有出来道歉,这个态度来说还算端正。其实人谁无过?改过来不就好了吗?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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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这件事什么时候才完结呢?总有一方要沉默的。。。

2012/06/03回复
松茸煎蛋:
法律,基于已发生的事实,不基于假设。根据已发生的事实,陈选择留下,视同愿意履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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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吧~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这件事什么时候才完结呢?总有一方要沉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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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能仅仅是假设而已……
2012/06/03回复
YUNJIN:
其实我妈是教我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因此,该我得的,我据理力争,不该我得的,我看都懒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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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同~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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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定主意抱着IPAD爽去了,哪管将来怎么样呢。。。我想看过这个贴的,再看陈XX这个名字的时候总会认真打量一下吧。。
2012/06/03回复
回复 松茸煎蛋 的帖子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
那老板都说了~可以继续听下去可以走人·
这个决定权就在员工手上掌握着~
如果她走了~
没有拿到奖品~
那你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就不成立的~
---------以上为Lz发言------------

按你的理解方式: 如果她没走~
                              拿到了奖品~
                              那么请问,这条交还委托人的条文成立吗?
2012/06/03回复
YUNJINYUNJIN67楼
松茸煎蛋: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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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大不了一人一半,但其实是两败俱伤,陈MM,估计找工难了,老板娘,落下个小气观感,现实就是除了找工难,还有招工难
2012/06/03回复
YUNJINYUNJIN68楼
松茸煎蛋:


说到律法是吧~~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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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形势,老板员工都不好混
2012/06/03回复
牛,牵到北京还是牛
2012/06/03回复
AMY_1984:
没有谁说是哪一方的绝对过错,YUNJIN的想法跟我的想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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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都不好做啊·就为了台ip2~搞到风风雨雨的~
两方名声也不好。。。
2012/06/03回复
YUNJIN:
打官司大不了一人一半,但其实是两败俱伤,陈MM,估计找工难了,老板娘,落下个小气观感,现实就是除了找工难,还有招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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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这种情况不会一人一半。
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2012/06/03回复
YUNJINYUNJIN72楼
打官司,这种情况不会一人一半。
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
我看过很多类似案例,结果都是一人一半
2012/06/03回复
YUNJINYUNJIN73楼
打官司,这种情况不会一人一半。
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
要是确定到这个案子,可能就是判Ipad归某一方,补偿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也就是俗称的一人一半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两方都不好做啊·就为了台ip2~搞到风风雨雨的~两方名声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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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是事实。陈MM一直不认为自己有错,一直这样心态的话做其他事情也不会太靠谱,即使其能力很强,资方也不会重用。老板娘给了旁人小气的印象,会导致其招工有不少阻滞,像楼上其他美妈说的,其实是两败俱伤……
2012/06/03回复
松茸煎蛋:
打官司,这种情况不会一人一半。他们可以选择庭外和解,但判决会肯定这台Ipad的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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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就最好阿~~
用所谓的法律在台面上公平着~
在下方就继续宣传着~~
有必要吗?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可能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下去吧·~因为如果她再次出来说话~然后老板娘又说话~那这件事什么时候才完结呢?总有一方要沉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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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怎么知道她爽去了?你看见·~·
她最不应该就是拿这件事出来说·
而引发的争论~~
拿了就回家笑去~还出来炫耀什么~~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呵呵·你怎么知道她爽去了?你看见·~·她最不应该就是拿这件事出来说·而引发的争论~~拿了就回家笑去~还出来炫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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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楼主朋友发帖之后,陈MM才发帖的……
2012/06/03回复
baba小啉:
两方都不好做啊·就为了台ip2~搞到风风雨雨的~两方名声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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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得失?

老板方:一台Ipad就能判断一个人可不可用,避免可能发生的更大损失。是得!
               花费时间,是失?(不确认,因老板娘本人甚少出现在这)
               被人认为公司小气?是什么类型的人群会认为她小气呢?这个族群是她需要关注的吗?

陈Miss方:1台Ipad,是得!(如果诉诸法律,能确认还得吗?)
                  失去的就不罗列了,太多!

观众方:多了话题,是得!
               顺带学习了做人,做事,法律,普遍的道德观,是得!
               找到同类,分清圈子。人以群分,所以各找各的群,各归各位。道德水平接近,处事原则接近,价值观接近。还是得!
2012/06/03回复
YUNJINYUNJIN79楼
是楼主朋友发帖之后,陈MM才发帖的……
她一直否认她有说过这句
2012/06/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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