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多说什么,只是转发一些关于抽奖的案例
712258谈天说地
一台手提,归谁?归公司!
金黔在线讯 贵阳某房开公司的两名女员工去参加某软件公司举办的新软件发布会,两人为公司预订了一套软件并参加了抽奖,幸运的是她们抽到了一台价值7000元的笔记本电脑,然而,电脑的归属问题却引发了争执。
据某房开公司员工王女士介绍,6月28日,她与同事龙某某代表公司去参加一家软件公司的新产品发布会。主办方现场宣布,凡是交了订金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加抽奖,奖品是一台价值7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两人一合计,决定为公司预订一套新软件,龙某某填写了订单,200元的订金则由王女士垫付。
当抽奖嘉宾宣布结果时,两人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她们公司的订单获得了奖品。龙某某很快跑上台,领下了这台笔记本电脑。惊喜之余,两人为奖品的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龙某某认为订单是她填写的,订金是她向王女士借的,所以笔记本应该归她所有;而王女士则认为,既然订金是自己垫付的,奖品理应有她的一份。
回到公司后,两人在办公室里发生了争执。很快,公司领导知道了这件事。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公司工程部卓经理,卓经理称,经公司讨论决定,王、龙二人既然是代表公司去参加产品发布会,获得的奖品应该归公司所有,同时公司决定拿出3000元钱对二人进行奖励。
据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王仕发律师介绍:根据《合同法》第404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物,应该转交委托人。王、龙二人是在行使公司职务行为,履行职务所产生的成本由公司承担,获得的利益应该归公司所有。
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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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daemonia:
我不明白。谁错的最厉害成了某些人经常争论的焦点。谁错的最厉害?个个都是法院吗?判刑啊?什么叫做厉害?错就是错。这点很赞同:做错认错,从头再来过,就这么简单 。从这点上员工还没认错,或者人家根本没觉得错!老板最错。太傻了!骗回来,大把机会把Ipad弄回来嘛!一个小员工还能和万恶的老板斗?------这句话看懂的看,看不懂的就别看。说朋友污蔑之类,说实话,看到很多人又何尝没污蔑、诽谤老板那边?小器,不正规,侵犯员工权益之类说的少了?有谁知道真相?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不知道就别臆想胡说!
查看原文是的,本也不想争论谁错的最厉害,因为到目前为止,大部分贴还是希望小姑娘能自省,没有谁真能把她怎么样,只有她自己,毕竟每个人都是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负责,谁不曾年少错过,网上看客说说也就过了,但是以后的路该怎样走,选择权在她自己手上。
2012/06/04回复
呃,谁都想要奖品

2012/06/04回复
又开始讲法律了……刚有人对我说,讲法律的时候,就是道德上已经站不住脚的时候。泪奔,着实不知道该讲啥了 ...
2012/06/04回复
哎,什么和什么啊,现在都搞成这样了。
2012/06/0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