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的逆袭:
有关签约时的马关条约:1.首先是有关面积问题。业主与中介一直声称房子是108平,签约时看房产证复印件,只有104平,结果业主说记错了~~我们想,反正也看过房子了,其实是104与108对我们来说,也不是特别重要,因为实用面积都摆那里了。所以没有再要求降价。2.关于带租约问题。中介说一般是过户后,新业主即可收租金,可在合同这样要求。由于租约5月中旬到期,当天是3月20日,我们考虑到过户后,收租金大概也只是收一个月左右,4200元的月租,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既然已经成交,业主开始也表现得爽快,因此我们也没再计较,表示租金都由业主收取,5月底交房即可。3.定金问题。业主表示她没有买卖经验,但是有一个朋友是深圳的二手中介,一切由她朋友主张。结果她朋友强烈要求我们付10%的定金,我们表示目前市场都是2-3万的定金,当天付10%的定金实在没有办法,但作为卖方市场,在种种无形的压力中,为了买房,我们答应了这个要求。4.赎契问题。业主还欠银行大约20W左右,要求除了10%的定金外,还需要支付一半10W的赎契款。其实10%的定金+10W的赎契款,已远超过20W了,但是我们当时也答应了。看到这里,肯定很多人急了,觉得我们还真的是糊涂得可以,其实我们也坚持了几条条款,最大可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1.国5条征收20%税收问题。鉴于我们买方支付所有税费,因此20%的条款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加上业主还要赎贷,与政策赛跑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输的。因此我们要求在合约上写明我们只支付个税1%,若政府对这个政策作出调整,自政策颁布之日起合同作废,卖方于3日内退回所有的房款,每迟付一日要交房子总价千分之五的罚款(这一个条款是很严厉的,相当于迟退一天钱,每天要付近万元的违约金)。2.10%的定金与赎契款,须专款专用,存入还贷存折中,同时将存折、卡、借款合同等交由中介保管,直至过户。3.保证房子证过5年,没有挂扣户口,否则视为业主违约。另外,中介费1个点,并约定过户给第一笔中介费,交楼后再交余款。并一开始就与中介约定,我们的按揭公司自己负责找,不找他们提供的。
查看原文请教下楼主,因为我是卖一买一,买家这边要求给30万定金,说要新房子装修,因为我要卖了了现在的小2房才够首付,所以就约定一个月后办理具体手续,这样做会不会风险很大的?怎么保证那30万的定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