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振罗衣:
这件事确实是装修公司这边失职,合作之初就应该明确告知对方合作的各种明细款项,即使客户不提问,也有义务将一些关键性的条款明示,这样才能让客户做一个准确的判断,是否继续合作。这事明显是公司的管理规范不足,没有完善合作前的沟通流程,需要尽快弥补这方面的漏洞……话说LZ不提出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喜家还有这样的规定,藏的也太深了点,规定是给客户看的,连客户都不知道,就有点事后自圆其说的感觉了。既然是事先没有说明,除了口头致歉之外,是否应该给客户一些实际的补偿更有诚意一些,至少这个效果图就应该给。
查看原文 罗衣MM的话让我好感动啊,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