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现在广州是怎么定性二套要给6成或7成首付的。 大家看我这样理解对不对:如果原来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就算已经卖掉,再商业贷款购买的话还是算二套,这种是认贷(贷过款,就算二套);如果再买房是用公积金贷款,就算首套(因为公积金没贷过款)。组合贷款的话算二套,因为涉及商贷。 前几天听朋友说,好像目前广州的话,邮政银行还可以认房,而不认贷。请问是吗?请教各位,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