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明卖家实收的前提下,土地出让金该谁付?
1116634房产楼市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
一、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
二、如双方都不肯承担这费用,造成交易过户失败的,那是谁违约?
急急急,在线等,谢谢!
2014/03/07
精选回帖
tirbleboy18楼
上次我朋友买房的时候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卖家出的哦。。。。按我的理解是卖家不交这笔钱,这房子就没有上市交易的资格。土地出让金不是房产交易产生的必然费用,不应该算买家违约。 (来自手机端的回复)
2014/03/07回复
tirbleboy24楼
本帖最后由 tirbleboy 于 2014-3-8 07:42 编辑 中介肯定是没尽自己的职责,但是我觉得楼主也不要太乐观。你和中介签合同时没特别告知土地出让金的事情对你很不利,虽然写着所有税费买家承担,但是就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来说不属于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必然费用,反而国家规定房改房之类需要在上市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注意这里有两个字眼,上市交易”前“和”补缴“。很明显国家规定默认土地出让金是卖家承担,而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国家规定执行。哪怕再退一步来说,没补齐土地出让金前该房屋就没有交易的资格,在该房屋没有交易资格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买家能否就此条例申请解除合同?这里还存在很多变数。而楼主你又是买一卖一。。。。。还是找买家协商一下吧,真要斗起来除了律师和法院你们谁都没赢。
2014/03/08回复
1970/01/01回复
1970/01/01回复
全部回帖
我爱许小宝楼沙发
:
这房子不是房改房,是1988年经广州市解困办向广州市城建开发总公司购买的商品房,1992年取房产证(当年的房产证是2本的)。交易签合同前,中介曾到房管局查过册,但中介没向买卖双方说要交这个土地出让金,我们也不懂,昨天中介才打电话来说有这回事!!!
2014/03/07回复
我爱许小宝楼5楼
:
合同是3月2号签的,有效期是30天。我的理解是30天后(4月1号),如果买家还不过户交余款的话(我们是一次性付款,不按揭),买家付的定金我们不予退还,并且可以重新在中介放盘出售。对吗?
2014/03/07回复
上次我朋友买房的时候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卖家出的哦。。。。按我的理解是卖家不交这笔钱,这房子就没有上市交易的资格。土地出让金不是房产交易产生的必然费用,不应该算买家违约。 (来自手机端的回复)
2014/03/07回复
tirbleboy15楼
中介肯定是没尽自己的职责,但是我觉得楼主也不要太乐观。你和中介签合同时没特别告知土地出让金的事情对你很不利,虽然写着所有税费买家承担,但是就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来说不属于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必然费用,反而国家规定房改房之类需要在上市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注意这里有两个字眼,上市交易”前“和”补缴“。很明显国家规定默认土地出让金是卖家承担,而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国家规定执行。哪怕再退一步来说,没补齐土地出让金前该房屋就没有交易的资格,在该房屋没有交易资格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买家能否就此条例申请解除合同?这里还存在很多变数。而楼主你又是买一卖一。。。。。还是找买家协商一下吧,真要斗起来除了律师和法院你们谁都没赢。
2014/03/08回复
我爱许小宝楼16楼
GZ小马哥:
中介跟你们说了 你们这份合同估计签不成了 定金收了 主导权在你手里 强势一点 大不了等买方主动放弃 再找别的买家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查看原文合同已签,定金有收,是在办理过户时中介才说的。
2014/03/08回复
我爱许小宝楼17楼
tirbleboy:
中介肯定是没尽自己的职责,但是我觉得楼主也不要太乐观。你和中介签合同时没特别告知土地出让金的事情对你很不利,虽然写着所有税费买家承担,但是就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来说不属于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必然费用,反而国家规定房改房之类需要在上市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注意这里有两个字眼,上市交易”前“和”补缴“。很明显国家规定默认土地出让金是卖家承担,而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国家规定执行。哪怕再退一步来说,没补齐土地出让金前该房屋就没有交易的资格,在该房屋没有交易资格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买家能否就此条例申请解除合同?这里还存在很多变数。而楼主你又是买一卖一。。。。。还是找买家协商一下吧,真要斗起来除了律师和法院你们谁都没赢。
查看原文签约前曾咨询过中介,说是“商品房”就不要补的,而房产证上注明的房屋来源是“向广州市城建总公司购买”,故中介说这就是意味着是商品房;签约前的查册是中介去查的,她回来也没说要补。在和买家谈价格时,我们强调是实收的。况且,昨天我们去房管局咨询了,土地出让金是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果合同写明是卖家实收的,就应该买家支付。我们只是普通市民,房产只有一套,这方面的知识缺乏,都是相信中介她们有丰富的经验才委托她们的呀!
2014/03/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