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旧业主因楼盘促销大闹开发商,妈友们肿么看?
41075290谈天说地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06-02/071930276805.shtml
不知大家会怎么看啊,我真真觉得业主这种行为很无耻,本来买卖就是这样,既然跟卖家达成价格协议,并签了购买合同,就应该共同遵守,卖家也要独自承担亏损的风险,这是很正常的商业规则,
你买楼买贵了,只能说你选错时机,大家都签订合同的,地产商怎能为你的投资错误买单?同样,你买的楼升值了,你会去分杯美羹给开发商不?觉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可笑???
想起一次,某同事自豪地跟我说,她在TB买了对鞋子,收到货后发现店家这款鞋子居然搞促销,便宜几十块,马上跟卖家“理论”,卖家为了好评,只好退回差价给她,这件事居然得到另一同事的认可,并表示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据说事实真相是介样纸滴============================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但我不太相信一个这么大的公众媒体会一边倒来歪曲事实,要不请更多的当事人出来说说?
2014/06/02
精选回帖
淡淡幸福13楼
那些人超级无赖野蛮兼法盲,买卖是你情愿的行为,很想问下果D无赖,房子增值时,可有把赚的钱退给开发商??有见过只涨不跌的商品吗?我前几年买的金,现在亏了30%,我可以去把柜台砸 了吗,股票更惨,10W进2Wi出,我能让券商和企业赔偿我吗?那些人真是神经病,还病得不轻呢
2014/06/02回复
Tequila_So23楼
股票买了以后跌了,能耍赖否?!输打赢要,无赖所为!
2014/06/03回复
1970/01/01回复
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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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就闹?人家还卖不卖房了?
2014/06/03回复
我同意楼主的意见,房子为啥不可以降价,买错时机心里肯定是难过的,但是不能怪开发商啊,开发商这时比你更难过呢
2014/06/03回复
lilic6楼
495:
我发表下个人的看法:从文中看到楼盘降价的幅度也太大了,感觉这个本身双方的买卖就有“显失公平”。而这类本身只能说老百姓太善良了,在没有正确的发泄渠道是只能采取小小的暴力发泄下,但却被归类为打砸抢行为。用股市做比较?这也太有柴了。我炒股的,虽说股票老跌,但还每天10%上下的涨跌限制来补充对应法律的“显失公平”,房地产倒好一跌到底,比政府还政府,比强盗还伟大。用买鞋来比较,也挺好笑的。这更说明买卖“显失公平”,如买鞋例在同等条件下未有任何附加值的情况,买后短时间内大幅降价本身就不合理。退款差价应该算是正价物品本身应附带价值的体现。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查看原文不设置房价10%涨跌是政府的事,要讨说法请找政府去,来找依规办事的开发商来闹是不是搞错对象了?开发商真是冤
2014/06/03回复
海风明月7楼
一点时间:
好吧,我把数字量化一下,假如在5月1号搞活动的时候,开发商卖给你的特价房是18000一平,你买一百方,也就是180万,贷款七成126万,首付54万;到了5月30日的时候,开发商推出了比你买的户型更好的100平的楼王单位,单价5000,总价就是50万,此时此刻的你,紧紧过了一个月的时间,你会怎么想?你此时此刻会怎么做?你还会心甘情愿的去还那126万吗?此时的欠债完全可以抵得过两套半楼王单位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如果把你自己代入的话,你还会安安心心的按照契约精神过日子吗?
查看原文这个只能靠自己的判断了,亚运城那种地方,卖到差不多两万一方,已经大大偏离了它的实际价值,就像金沙洲,如果卖到两万一方,也是虚高的,番禺有的地方也是同理,看一个地方值不值得买,看它这几年涨不涨也能看得出来,我同事2011年买的亚运城,1万1,现在也还是这个价,说明亚运城这个地方根本就涨不起来
2014/06/03回复
LEESON580K10楼
这蘑菇房真闹心,老是有这些问题
2014/06/03回复
geochow12楼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06-02/071930276805.shtml
2014/06/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