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楼主的意见,房子为啥不可以降价,买错时机心里肯定是难过的,但是不能怪开发商啊,开发商这时比你更难过呢
又见旧业主因楼盘促销大闹开发商,妈友们肿么看?
41070290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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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di2007181楼
2014/06/03回复
lilic183楼
495:
我发表下个人的看法:从文中看到楼盘降价的幅度也太大了,感觉这个本身双方的买卖就有“显失公平”。而这类本身只能说老百姓太善良了,在没有正确的发泄渠道是只能采取小小的暴力发泄下,但却被归类为打砸抢行为。用股市做比较?这也太有柴了。我炒股的,虽说股票老跌,但还每天10%上下的涨跌限制来补充对应法律的“显失公平”,房地产倒好一跌到底,比政府还政府,比强盗还伟大。用买鞋来比较,也挺好笑的。这更说明买卖“显失公平”,如买鞋例在同等条件下未有任何附加值的情况,买后短时间内大幅降价本身就不合理。退款差价应该算是正价物品本身应附带价值的体现。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查看原文不设置房价10%涨跌是政府的事,要讨说法请找政府去,来找依规办事的开发商来闹是不是搞错对象了?开发商真是冤
2014/06/03回复
海风明月184楼
一点时间:
好吧,我把数字量化一下,假如在5月1号搞活动的时候,开发商卖给你的特价房是18000一平,你买一百方,也就是180万,贷款七成126万,首付54万;到了5月30日的时候,开发商推出了比你买的户型更好的100平的楼王单位,单价5000,总价就是50万,此时此刻的你,紧紧过了一个月的时间,你会怎么想?你此时此刻会怎么做?你还会心甘情愿的去还那126万吗?此时的欠债完全可以抵得过两套半楼王单位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如果把你自己代入的话,你还会安安心心的按照契约精神过日子吗?
查看原文这个只能靠自己的判断了,亚运城那种地方,卖到差不多两万一方,已经大大偏离了它的实际价值,就像金沙洲,如果卖到两万一方,也是虚高的,番禺有的地方也是同理,看一个地方值不值得买,看它这几年涨不涨也能看得出来,我同事2011年买的亚运城,1万1,现在也还是这个价,说明亚运城这个地方根本就涨不起来
2014/06/03回复
LEESON580K187楼
这蘑菇房真闹心,老是有这些问题
2014/06/03回复
geochow189楼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06-02/071930276805.shtml
2014/06/03回复
向小猫学习192楼
上海北京没事经常闹闹,广州开始向直辖城市靠拢了,是好现象。
2014/06/03回复
xiaozhu0001194楼
楼主,我是山海湾业主,你不知道真相单凭媒体片面报道就轻下论断?首先,开放商确涉嫌违规销售,这种大幅度 ...
2014/06/03回复
harine195楼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06-02/071930276805.shtml
2014/06/03回复
zhusheng328197楼
业主这种行为很无耻
2014/06/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