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不会反对。
第一,跟所有邻居为敌,以后日子不好过。
第二,装电梯有人家单位掏三分之一的钱,所以人家单位其他住户有补偿,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单位特殊补偿。不能眼红。
第三,装电梯不用钱,作为3楼住户,偷着乐就行了,非要跟人家内部人员抢福利?
购买房改房二手学位房之伤---------加装电梯问题某些业主盛气凌人
1671898房产楼市
-----------好搞笑,今晚无意法发现一条旧闻,原来这里的业主,2年前就已经去过规划局上访,他们的问题是管理办法规定2/3业主同意就可以批准装电梯,为什么一定要他们要做到100%。规划局答复是通过评估后,认为在该楼房加建电梯,对某些住户会有较大的影响。受影响的相关利益人一定要百分之百同意才能装。哎,你说人嘛,还是不要老是盛气凌人,觉得被占便宜了。邻里,本来就该好好协商的。
2014/06/11
全部回帖
其实我觉得吧,人家的钱是单位补偿的
你就和和睦睦的装吧
别人装电梯三楼也要出钱呢
你就和和睦睦的装吧
别人装电梯三楼也要出钱呢
2014/06/12回复
雅悦住:
如果是我,我不会反对。第一,跟所有邻居为敌,以后日子不好过。第二,装电梯有人家单位掏三分之一的钱,所以人家单位其他住户有补偿,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单位特殊补偿。不能眼红。第三,装电梯不用钱,作为3楼住户,偷着乐就行了,非要跟人家内部人员抢福利?
查看原文顶这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以后要长期居住,邻里还是和睦些好。毕竟人家都是一个单位的,楼主算外来的。房改房确实会有这点麻烦。
至于补偿,楼主是三楼,不是一楼,影响有限,就算了吧,毕竟装了电梯也受益。
至于补偿,楼主是三楼,不是一楼,影响有限,就算了吧,毕竟装了电梯也受益。
2014/06/12回复
我们也不想做钉子户,只是星斗市民一个。总建设费应该按使用电梯的楼层或面积合理分摊。单位帮他们出1/3的建设费,谁会眼红呢?本来人家现在的分摊方案非职工与职工就是不同价钱的,非职工没有占他们一毛钱的便宜。据说高层也有非职工,人家电梯建设费要比同楼层职工多交1-2万的。至于补偿费,这笔费用就应该与建设费分开计算分摊办法,由不受影响的业主补偿受影响的业主。(有没有受影响,光自己说没用,提供环比报告不就行了吗)。至于单位给多少钱职工补贴他们员工,不应该跟这个事扯上任何关系。单位是帮职工出他们该出的钱而已!
2014/06/12回复
rain0610:
顶这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以后要长期居住,邻里还是和睦些好。毕竟人家都是一个单位的,楼主算外来的。房改房确实会有这点麻烦。至于补偿,楼主是三楼,不是一楼,影响有限,就算了吧,毕竟装了电梯也受益。
查看原文你不知道,同小区其他栋的,其中一户不同意见加电梯,整栋楼都去人家家里敲门吐口水,后来那户人含泪卖掉搬走了。这还是他们职工呢。说真的,3楼,电梯可有可无。也不见的我们得什么益,客厅的窗离电梯不到3米,离主卧的阳台3米左右。1-3楼受影响的业主均提出补偿要求的,你说如果只是我一家提出补偿要求那说我们过分就说得过去。
2014/06/12回复
雅悦住:
如果是我,我不会反对。第一,跟所有邻居为敌,以后日子不好过。第二,装电梯有人家单位掏三分之一的钱,所以人家单位其他住户有补偿,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单位特殊补偿。不能眼红。第三,装电梯不用钱,作为3楼住户,偷着乐就行了,非要跟人家内部人员抢福利?
查看原文楼上,你理解错了,装电梯人家单位掏三分之一的钱,那是给他们职工的。非职工要给的钱与职工是不一样的!
你以为非职工也少掏腰包?哪来那么美的世界!装电梯费用按楼层或按面积或全体业主平均分,分摊办法业主通过就是了,我们费职工的,从来没想过要强人家一毛的福利!单位给他们职工多少钱,与这个建设费的分摊、补偿的分摊根本就两回事。你单位有钱的给你的员工出全部钱也没人会眼红!
你以为非职工也少掏腰包?哪来那么美的世界!装电梯费用按楼层或按面积或全体业主平均分,分摊办法业主通过就是了,我们费职工的,从来没想过要强人家一毛的福利!单位给他们职工多少钱,与这个建设费的分摊、补偿的分摊根本就两回事。你单位有钱的给你的员工出全部钱也没人会眼红!
2014/06/12回复
雅悦住:
如果是我,我不会反对。第一,跟所有邻居为敌,以后日子不好过。第二,装电梯有人家单位掏三分之一的钱,所以人家单位其他住户有补偿,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单位特殊补偿。不能眼红。第三,装电梯不用钱,作为3楼住户,偷着乐就行了,非要跟人家内部人员抢福利?
查看原文我都咁觉得嘈就肯定冇结果
除非去告
未必告成功
成功都一身蚁
始终喺买唔喺租
得罪全世界就唔值得咯
除非去告
未必告成功
成功都一身蚁
始终喺买唔喺租
得罪全世界就唔值得咯
2014/06/12回复
“钉子户”的新闻看得多,却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成为“钉子户”。 为了孩子上学,去年年初花掉所有积蓄加上 ...
2014/06/12回复
清官难审,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