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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续约也有时限要求的,如果 ...
公司跟我签合同,我遇到问题了,请教一下各位!
1564891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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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BABYCHEN:
好好研读劳动法,找个咨询的律师,自己心里先有个底,是时候跟这个人事斗智斗勇 ...查看原文
好好研读劳动法,找个咨询的律师,自己心里先有个底,是时候跟这个人事斗智斗勇 ...
你以为现在员工都傻的,个个都有维权意识,人事老干这些违法的事,一被员工告,不是自己找事做
2015/01/07回复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 ...
2015/01/07回复
我们公司是3年前换公司名字,买断工龄(1年赔1个月),现在也是10年(10年签过5次合同),但是公司给我们签 ...
2015/01/07回复
我曾经是执业律师,现在做公司法务。楼主应该已经完全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额会很高,所以不要随便签任何空白文件。即使给合同你续签,都要一个个字看清楚。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我曾经是执业律师,现在做公司法务。楼主应该已经完全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额会很高,所以不要随便签任何空白文件。即使给合同你续签,都要一个个字看清楚。
查看原文请问解除的话 按什么计算赔偿的金额,谢谢
2015/01/07回复
XIXIBABYCHEN: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简易劳动合同。时间是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薪金,职位,工作地点,全是空白。就让我签。我了解过,超过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要求签那种无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没马上签,跟人事部说了,却迟迟没回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查看原文按照劳动法满足条件 无故不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算他辞退你 经济补偿金按2倍支付
2015/01/07回复
XIXIBABYCHEN: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简易劳动合同。时间是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薪金,职位,工作地点,全是空白。就让我签。我了解过,超过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要求签那种无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没马上签,跟人事部说了,却迟迟没回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查看原文做老板的总是想不跟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很黑的
2015/01/07回复
不要签就对了
2015/01/07回复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 ...
2015/01/07回复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 ...
2015/01/07回复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里哪些是符合你自己实际情况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5/01/07回复
千万不要签啊
到时分分钟炒佐你都得啊。
到时分分钟炒佐你都得啊。
2015/01/07回复
回复 zhouzyw 的帖子
这位MM说的基本工资的问题,我也根据之前做劳动仲裁时遇到的情况做一下说明。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签一个比较低的基本工资,但实际上要求补偿和赔偿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我刚才发的47条里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值来计算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这个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
看合同里的金额肯定是吃亏的,当然不能选。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一个是打银行流水,显示之前的十二个月你从公司得到的每月收入,二是到税局打单,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缴费记录反推你的实际收入。这两种证据仲裁委一般都认的。
2015/01/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