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住的房子厨房水龙头坏了,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过来修,中途给我打个电话问药不要买新的龙头,我以为房东负责,说要买
结果我回家后我弟弟告诉我,房东帮带了一个30多块钱的龙头,让我弟给钱,我弟直接给了
无语,早知道我自己买个几块钱的好了
。我问了一下厂家的售后人员,售后说不是人为的问题,是电视里面的某个地方短路了(原谅我一个外行人,他说完是什么地方我也没听清)。如果更换的话,都要带回厂里,第一种可能就是换一个什么零件,500块钱,但是还不一定弄好,第二种方案就是换个液晶,需要费用大概在2千至3千左右(也不一定换了就一定好),这台电视当时买的时候不到五千块钱。因为电视的主板和液晶都已经过了保修期了。所以肯定是要拿钱的了。现在的问题是:租户跟我说这个钱要我出,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我来负担呢??想听听广大妈友的意见!
。以后我再签的时候就要写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