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搪塞:今天偶然看到广州日报一个新闻很生气!贴出来给大家看看日前,广州市淘金北路一学校动员50岁以下的家长做志愿者在中午12时至14时20分管理孩子们的午膳午休,对此,家长们议论纷纷。“孩子在学校就应该由老师负责看护管理”、“政府有补贴为何还要我们管”……家长们提出了很多疑问。有老师则认为,教师是专业人士,不能再干保姆的活了。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赞成 参与看管,增强交流 让家长当志愿者体验一下学校看管孩子午休的非但不多余,而且还十分必要。作为学校的老师,给学生授课就已经是任务繁重,还要用掉午休时间照顾学生,安全责任更是重大,这样影响教学质量。而动员学生家长做志愿者看管学生午膳午休,不但可以体验看管老师的艰辛,加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和相互理解,还可以更多与孩子接触,而且家长比社会人员更有耐心和责任感。 所以,只要次数不是太多,家长牺牲一点个人时间来参与午休管理并无不可。 反对 家长无此义务 50岁以下年龄段的绝大部分家长都要上班,尤其是双职工,根本没办法中午回来照顾小朋友。而且,广州学校孩子午休管理,政府给予学校一定的补贴,午休就应该由老师负责看护管理,要家长来看管午休,家长又不够专业,这里面学校是否有不够尽责地方呢。另外,如果是在家长做午休志愿者期间学生发生意外,这又算是谁的责任,家长能担当得了吗?这些都值得讨论。 我一直觉得媒体把关注的点弄错了!搞得我们家长好像在刁难老师一样!看护孩子睡午觉,不是家长的责任,也不是老师的责任!家长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别一涉及到孩子就往家长身上推,家长不是万能的!当然也不是老师的责任,老师负责的是教书,不是保姆!而且老师也是打一份工而已,不能随便给个几百块就增加老师的工作量,这不公平,也影响老师教书。政府有那么多钱补贴,干嘛不用在最该用的地方。其实这个问题蛮好解决的。1、政府下狠手规范学校周围的托管班,让家长都能放心的把孩子送到那里去。2、每个班配一名专门的生活老师,负责孩子的卫生、饮食午休、甚至心理辅导问题,生活老师没有课业压力,专门管好孩子们的生活方面就行了,这不是皆大欢喜吗?!查看原文我发现好多家校之间矛盾都是发生在小学的。为什么总是发生在小学呢?
我以前在老家读书,地方小,中午休息时间长一些,走路回家吃饭睡觉上学,还可以睡一个小时呢。现在我们老家那边中午休息时间都比广州多出一小时,11点半下班,2点半或者3点上班,5点半或者六点下班………广州这边中午时间逼的太紧了,所以这类问题特多吧。
loushanbeibei:你家长没义务,我老师就有义务了? 法定上学时间以外学生的监督权是谁的?爱管不管关老师P事。 学校没饭吃,没觉睡是应份的。 给你方便是人情,不给你是道理。真要算到底,这个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能在现行框架下解决问题的,只能通过“家委会”统一请专人管理,学校提供场地,家长提供经费,三方划分好责任就行。查看原文非常同意,老师根本没有义务,主张关闭所有小学,把教育财政拨款直接补贴适龄儿童
milk.bottle.lov 发表于 2015-03-05 11:53回复 loushanbeibei 的帖子这位妈妈请看清楚,我没说看孩子睡觉是老师的责任,我也一直说政府要担起自己 ..香港小学现在没有半天制的啦,美国也没有,半天制只有幼稚园才有,不过我们是中午午餐时间只有一小时,所以放学就三点左右放学,到时间学校就开门放人走,没人帮你做咩托管之类的,因为那些都是外面的补习社的生意范围啦
关于义工妈妈呢个香港学校真的一直有的,不过都是自愿报名为主,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想参与的项目去选择,我认为很好啊,可能我们大部分都是唔使做野的妈妈,所以去学校帮帮手,又可以同老师倾计,所以我觉得香港学校的家校合作关系非常好,起码唔会好似大陆甘家长同老师对立,尊师重道好多咯
我爱搪塞:这位妈妈请看清楚,我没说看孩子睡觉是老师的责任,我也一直说政府要担起自己的责任,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其实现在社会上很多种意见,包括媒体包括老师和家长自己都觉得,照顾孩子午休这件事,只能是老师担责或者家长担责,搞得两个群体有仇一样!其实我们都上当了!查看原文港澳就算是全日的,只有12:00-1:00的午饭时间。午睡是大陆的独特现象。
现在什么世道?中学生、大学生圈养(规定寄宿),小学生放养?脑子进水了吧?送去周边的托管?三无,三不管,二三十人挤在不足百平方米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出口,典型的群租房现象!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可以请钟点阿姨看午休,违规三次踢走,自行解决午休。费用由政府承担,MD!那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