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这种情况印证了我之前的判断,广州有100万左右闲钱的家庭为数不少,论坛里很多寻200-300万房子的都是这种情况。如果楼主确实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建议如下:1.现住的房子是LZ婚前买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可以不析产,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房产全部归LZ所有,然后LZ的另一半就可以以首套名义买房了。2.按首套首付3成计算,80万首付可以撬动250万左右的房子,需要贷款170万左右,买10年内的次新房可以贷款30年,按商业贷款8.5折利率计算,月供8k多,LZ的另一半需出具1.6万以上的月收入证明。3.完成买房大业即可复婚,但需注意的是从此两套房都是各自的婚前财产,如婚姻发生意外谁都无法分割对方的那套,此为风险。所以说敢于“假离婚”的都是真爱,请LZ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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