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這麼多年,你把我裁了,我也認了,但是可以好來好去,可以嗎?別在賠償這個節骨眼上又給我摳了,話說經濟賠償金應該按照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乘以工齡來計算的,計算應該按稅前工資計算即應發工資,應該包括獎金和各種補貼總和,你卻忽悠我,本來是應該按基本工資計算,不應該把福利費納入進去,我就納悶了,你當我是sb嗎?還有他說計算平均工資基數不應包含獎金,和年終獎,問我有沒有法律依據。請問各位大神,是覺得應包含,還是不包含呢?
Annie5041:我上完这几天也没班上了,我老板更好笑六年的工龄竟然只想赔我两个月工资就算了,我们没社保的,我的要求是一年一个月,加社保酌情赔偿点,我算是好商量的,居然还说我要告就随便我,大不了中国政府抓他,我也是无过错被解雇的查看原文把最美好的青春都奉獻給那些無良老闆,卻被無情壓榨勞動力後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