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说新政策,我来说说违约金的问题
585029房产楼市
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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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的想法楼6楼
stan008:
其实人数最多的应该是要多加一两成首付的第二套改善买家,没有资格的多套房子的房叔反而没那么多
查看原文改善的买家很多都是卖一买一的刚需改善,所以接手小房的刚需还是很多的,尤其是刚满3年社保的
2017/03/18回复
向日葵的想法楼8楼
stan008:
我看法和你有区别,之前楼市那么火热,卖掉就是损失,很多都是一套还清再集三代之力买二套三成首付
查看原文哪种买家多就无从考证了,只能看身边哪种人多
2017/03/18回复
向日葵的想法楼12楼
百度了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17/03/18回复
向日葵的想法楼14楼
蛋糕妙:
应该可以适用“不可抗力”
查看原文我觉得更倾向于情势变更吧。这个是其他论坛转来的
(转)1.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
不可抗力是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上有没有规定,都不影响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需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2.情势变更.国家实施房产新政,是双方签约时无法预计的。这符合法理上“情势变更”原则。
3.情势变更的确认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协议上没有具体写明首付额度,或首付数额与新政的规定持平或更高,协议签署时间在新政出台之后等,法院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要求。
4.另外也提醒买家,如果要解除合同,应尽快通知卖家。如果因为时间拖延而给卖家造成损失,卖家也是有权向买家索赔的
(转)1.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
不可抗力是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上有没有规定,都不影响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需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2.情势变更.国家实施房产新政,是双方签约时无法预计的。这符合法理上“情势变更”原则。
3.情势变更的确认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协议上没有具体写明首付额度,或首付数额与新政的规定持平或更高,协议签署时间在新政出台之后等,法院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要求。
4.另外也提醒买家,如果要解除合同,应尽快通知卖家。如果因为时间拖延而给卖家造成损失,卖家也是有权向买家索赔的
2017/03/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