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拍卖房,已经取证,原业主找社会人员占用房子,房子里面24小时都有人守着。我们拿房产证让物业停水停电,物业不肯,说是对方也有房产证,其实他们的房产证已经作废了。报警,派出所的说虽然你们有房产证,但不代表有使用权,说我们再去骚扰原业主,就抓我们。还说你们买了拍卖房,难道不用擦屁股啊?法院那边就说我们不负责清场,有问题你们就起诉。约原业主面谈,他就说我还没收到法院的钱,收到以后再给我半年时间,我再考虑搬走。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家说该怎么办麻烦各位出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