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一方面:途径1:网签合同里肯定是要注明有无租约的,中介一般为了偷懒不拿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都会勾上无租约。那这个时候要不给业主扣合同欺诈的帽子,要不扣上租赁合同做假的帽子。途径2:合同里肯定有交楼时间的约定,咬定这一条,到期了卖家必须交楼,不管客观原因,反正迟交一天我按合同收一天的罚金,当然,如果没签罚金那就折腾了。途径3:不交楼租约继续,但卖家得把押金吐出来转交,这个比较便宜卖家,省了赔的两个月租金,而且你们也住不进去比较麻烦。不好的方面:房价大涨特涨的时候,卖家联合租客把房子弄回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发起诉讼,然后打一通官司,卖家赔部分钱,但这套路后续相当复杂,可不同解读的含糊操作太多,一般不会这么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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