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览本坛众家南沙帖,或是人云亦云,或是穿凿附会,或是不求甚解。。。至今难觅翔尽定义南沙”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精彩良帖。在下不才,抛砖引玉。我们先把镜头拉到120年前开始说起:
一。第一次门户开放:
1898年,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训令驻英、俄、德、法、意、日等六国大使,向各驻在国政府递交一项照会,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所谓第一次关于中国的”门户开放”通牒。它要求六国政府承认以下三项原则:
(1)对于在中国的所谓利益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任何条约口岸或任何既得利益,一概不加干涉。
(2)中国现行条约税则适用于所有势力范围内一切口岸(自由港除外)所装卸的货物,不论其属何国籍。此种税款由中国政府征收。
(3)港口开放。在各自势力范围内任何口岸,对他国入港船舶所征收的入港费,不得高于对本国船舶所征收的入港费;在各自势力范围内修筑、管理或经营的铁路,对他国臣民运输的货物,应与对本国臣民运输同样货物、经过同等距离所征收的铁路运费相等。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的门户开放,遭帝国主义凭藉船坚炮利强硬砸开,出于列强利益均霑之目的,乃被动开放。主观上虽然耻辱,客观上却略显几抹“国际公平贸易”的原则色彩,也相对缓解了列强对中国蚕食鲸吞竭泽而渔的恶运。
二。第二次门户开放:
1980年的深圳特区,及接连其后的沿海十四个对外开放城市,这是邓总设计师的时代性大手笔。当年国穷民困,不开放不足以引进外资技术救亡图存,邓公当年力排众议身负重压以拨乱反正。故属“半主动半被动”的门户开放。
三。第三次门户开放:



唯一由国发改牵头的国家级南沙新区、省委两巨头17年春节假后即刻不容缓“奉旨”巡检南沙、国务院紧锣密鼓接手发力的大动作。。。环环相扣,步步亦趋,昭然若揭!如果南沙傻黑还坚持掩耳盗铃、固执自欺欺人、妄图螳臂当车,那么就等于引颈受戮坐以待毙,任由南沙自由港时代巨轮碾成齑粉化作历史灰烬。古人云:知耻而后勇,双叉路口正落位南沙傻黑脚下:耻辱地毁灭,或知耻后重生。
第三次门户开放,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选址众望所归落子南沙!一带一路“主动开放”的新时代乐章已冉冉奏响!慷慨激昂的声调,歌颂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烈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