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汇海珠湾和绿地越秀海玥比较
50633153房产楼市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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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瓜狮子座:
当然海玥好呀!我去看过两次啦!在之前买了52的公寓,现在想卖一在卖一海玥住宅!到现都没找到组织哦哦!
查看原文海玥基本上都好似没业主群的,假如有兴趣买自己去现场联系销售就可以了。
2018/04/17回复
pangpang814:
据说在政府新政之前拍下的土地,仍能报批小型公寓,正因如此,才去改规划的。商管部门肯定研究过,哪种市场产品更好。
查看原文请教 pangpang814:可以向规划委提哪些反对理由?谢谢!
2018/04/17回复
pangpang814:
只要用地属性不更改,商业用地在出让时没话一定要起商场,开发商可以自己决定盖什么。目前越秀地产确实在更改规划,并且已公示。http://www.gzlpc.gov.cn/ywpd/cxgh_1560/ghss/pqgs1/201804/t20180408_1553391.html自己去看。确实想把大型商场更改为多个小型公寓。
查看原文请教
pangpang814:可以向规划委提出哪些反对的理由?谢谢!
2018/04/17回复
请教:可以向规划委提出哪些反对改为公寓的理由?谢谢!
2018/04/17回复
请教:可以向规划委提出哪些反对改为公寓的理由?谢谢!
2018/04/17回复
|burne-walle:
请教:可以向规划委提哪些反对理由?谢谢!
查看原文实话实说,假如当年政府出让的条件,没话一定要盖商场,越秀地产是可以盖任何东西。
首先这是一块商业用地,假如没特别限制,开发商只要盖的是商业,不论是办公(公寓)还是商场都是可以的。
讲句难听,你去反对越秀盖公寓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只能讲越秀地产在卖楼时不厚道,有误导性宣传。
当然这件事情,已很多人去反对,听讲还准备开听证会,由我个人角度肯定希望距盖商场。
首先这是一块商业用地,假如没特别限制,开发商只要盖的是商业,不论是办公(公寓)还是商场都是可以的。
讲句难听,你去反对越秀盖公寓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只能讲越秀地产在卖楼时不厚道,有误导性宣传。
当然这件事情,已很多人去反对,听讲还准备开听证会,由我个人角度肯定希望距盖商场。
2018/04/17回复
pangpang814:
实话实说,假如当年政府出让的条件,没话一定要盖商场,越秀地产是可以盖任何东西。首先这是一块商业用地,假如没特别限制,开发商只要盖的是商业,不论是办公(公寓)还是商场都是可以的。讲句难听,你去反对越秀盖公寓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只能讲越秀地产在卖楼时不厚道,有误导性宣传。当然这件事情,已很多人去反对,听讲还准备开听证会,由我个人角度肯定希望距盖商场。
查看原文探讨一下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公众意见予以处理,并在处理结束后七日内将处理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或者个人反馈:(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并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事项直接相关的,应当予以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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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的,规划局必须答复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规划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调整规划条件的情形外,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容积率,不得降低绿地率,不得改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别和减少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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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块地的用地性质是“办公”吧?现在想改成“商务”,是否算违反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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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办公”用地改为“商务”用地,是否抵触现行广纸片区控规?如果抵触,就得先改控规,不改控规不能直接改详细规划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公众意见予以处理,并在处理结束后七日内将处理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或者个人反馈:(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并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事项直接相关的,应当予以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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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的,规划局必须答复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规划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调整规划条件的情形外,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容积率,不得降低绿地率,不得改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别和减少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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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块地的用地性质是“办公”吧?现在想改成“商务”,是否算违反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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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办公”用地改为“商务”用地,是否抵触现行广纸片区控规?如果抵触,就得先改控规,不改控规不能直接改详细规划
2018/04/18回复
关于海珠湾和海玥公寓不能进入小区问过了现场销售,说是买的时候已经告知了,不知道真假?
2018/05/08回复
xiong1010:
不能进入还要交管理费吗,物管合同包括园林维护我
查看原文如果合同中有说明,物业费也有规定,肯定物业费跑不掉
2018/05/11回复
sysujane88:
现在准备卖一买一,在星汇海珠湾A3的06户型108方和绿地越秀海玥123方之间犹豫,有熟悉的能给分析下么?
查看原文LZ要耐心等待交楼时间
2018/05/17回复
pangpang814:
108方做到四房,主要是因为偷了一个全面积的房。但由于没有实体现楼看,所以这间房具体遮挡有多严重,你目前去样板房是完全无法感觉的。
查看原文遮挡一定有,但是都是在里面的,从户型图及实际楼房那边看,应该不会太严重。
2018/05/18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