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番禺市桥,陪朋友去中介放盘,得知一个案例:夫妻双方闹矛盾要离婚,房子写的老公的名字,那老公瞒着老婆私下放盘,用一次性收款的方法低价卖掉,然后一个人把钱全拿走了,老婆一分钱没分到。中介说这是真人真事。我们很奇怪,婚后买房不是双方财产吗,卖房的时候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吗?中介说一些小中介行可以只认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人,采用一次性收款的方式卖掉,到房管局过户也不需要双方共同签名,只需房产证名字上的人去签名就行。那我们再问,如果瞒着对方卖房后,让对方知道了,怎么追究责任?中介说追究买家,但是通常也追究不到了。中介的说话,把我们听的云里雾里的,因为我家的婚后买的房也是只写老公一人名字,听了这个案例有点怕怕,特上来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