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周五到期了,hr说可以续签,我仔细看了新合同,里面增加了一个条款,如两次拒绝单位出差调动则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合同,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赔偿。其实,公司想裁人我知道,但突然说续签还附带这一个条款,总觉得无论哪个角度都是出于不想赔。公司的出差通常是半年起步,省内省外都有,一直有外省当地同事处理,是不需要我出差的。我在公司三年,最近买楼了广州安居,如果真的要长驻出差我是会拒绝的,这样一来腹黑的想,hr这条款感觉在筹备不补偿变相炒人。周一hr说会把正式合同我签,我要如何收集证据以防万一呢?
yanglao:如果捅出来,估计也呆不下去了。不如先暗地投简历另找工作。同时就劳动合同跟公司达成协议。最好能拿到赔偿金走人。刚好年后换新工作。查看原文今天签合同,hr话中有话,话让人很难受。。。裁员就不能磊落一点吗?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