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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1岁半儿子判给孕期出轨的父亲,母亲怒抢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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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母亲“偷”走亲生儿:#未婚生育者的抚养权之争# 近日一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幼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魏圆圆称自己因“被骗才导致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发现男方与自己同居生子期间还交往其他女友。



而男方也很作妖,在微博上直接控诉女方,完全不提自己未婚骗孕,孕中出轨的事实。



但法院最终把孩子判给男方,并让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块的抚养费,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判词表示:
1.女方擅自把孩子带走,不让男方见,如果判给女方,男方以后难以见到孩子;
2.男方有北京户口和房产,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

但其实,孩子在男方身边的这段时间,男方经常出差,孩子都是保姆在带,这段时间孩子还因照顾不周摔骨折了。女方放心不下孩子,这才把孩子“偷”回身边带,并向法院提起上诉。

看到这个判定,真让人心寒。首先,男方在女方孕期出轨,这明摆就是应该遭受道德谴责的,其次,男方虽然经济条件好些,但他无法给到孩子最需要的照顾,他长期出差,1岁多的孩子直接交给保姆,这样就恰当?把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剥离,而且还要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的抚养费。
是的,孩子双方都有份,但法院这波操作谁还敢生孩子。

怀孕了,对一个女方意味着什么?

怀孕之初,她要忍受强烈的孕反应,幸运点,孕反应不剧烈,可以正常上班,但如果遇到一个歧视孕妇的企业呢?她的事业必定会大打折扣。拿一个刚生了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根本不需要怀孕,不需要生孩子和休产假的男方的经济条件来比较,这样就是男女平等?

何况魏圆圆不是没有经济来源,她每个月还有固定的1.7万的收入。把1岁半的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带走,这就是情理?这就是法治?

最应该的做法难道不是让男方支付更高额的抚养费用,继续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抚养吗?难道因为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就完全否定女方怀孕生子这个事实?孩子是什么?孩子没有感情?你觉得户口和房子对孩子重要,但在一个1岁半的孩子眼中,父母的陪伴才最重要!


希望二审能让这对母子如愿。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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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IWEIMABUNIWEIMA沙发
难怪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愿结婚生孩子,连法律都不支持母亲,全职妈妈更不敢当,随时都可能一无所有让人赶出去
2019/06/04回复
小蛮古小蛮古板凳
孩子应当跟随母亲
2019/06/04回复
这么小,怎么判的哦。。。应该父亲给钱让母亲带吧。。。
2019/06/04回复
这种判例极其个别吧,学龄前儿童主要是判给母亲的,不能单看一面之词。
2019/06/04回复
LiaommLiaomm6楼
可能有时候法官确实是会考虑抚养人的经济能力的,所以呀!
女性都不能放弃自己呀
2019/06/04回复
Liaomm:
可能有时候法官确实是会考虑抚养人的经济能力的,所以呀!女性都不能放弃自己呀
查看原文
最好就别生了。因为怀孕期间要烧高香遇到个好老公,不会出轨,不会离婚。还要有个好公司好领导,不会歧视你。休完产假后,还要找到个好保姆或是嫁个好家婆,有个好娘家,要不你只能放弃工作。
2019/06/04回复
这种判例极其个别吧,学龄前儿童主要是判给母亲的,不能单看一面之词。
男方也有发声的,没有单面之词。但男方孕期出轨已经实锤
2019/06/04回复
难怪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愿结婚生孩子,连法律都不支持母亲,全职妈妈更不敢当,随时都可能一无所有让人赶出去 ...
不敢生了,真不敢生了。
2019/06/04回复
网络焦点:
单身母亲“偷”走亲生儿:#未婚生育者的抚养权之争# 近日一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幼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魏圆圆称自己因“被骗才导致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发现男方与自己同居生子期间还交往其他女友。[图片]而男方也很作妖,在微博上直接控诉女方,完全不提自己未婚骗孕,孕中出轨的事实。[图片]但法院最终把孩子判给男方,并让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块的抚养费,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判词表示:1.女方擅自把孩子带走,不让男方见,如果判给女方,男方以后难以见到孩子;2.男方有北京户口和房产,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但其实,孩子在男方身边的这段时间,男方经常出差,孩子都是保姆在带,这段时间孩子还因照顾不周摔骨折了。女方放心不下孩子,这才把孩子“偷”回身边带,并向法院提起上诉。看到这个判定,真让人心寒。首先,男方在女方孕期出轨,这明摆就是应该遭受道德谴责的,其次,男方虽然经济条件好些,但他无法给到孩子最需要的照顾,他长期出差,1岁多的孩子直接交给保姆,这样就恰当?把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剥离,而且还要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的抚养费。是的,孩子双方都有份,但法院这波操作谁还敢生孩子。怀孕了,对一个女方意味着什么?怀孕之初,她要忍受强烈的孕反应,幸运点,孕反应不剧烈,可以正常上班,但如果遇到一个歧视孕妇的企业呢?她的事业必定会大打折扣。拿一个刚生了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根本不需要怀孕,不需要生孩子和休产假的男方的经济条件来比较,这样就是男女平等?何况魏圆圆不是没有经济来源,她每个月还有固定的1.7万的收入。把1岁半的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带走,这就是情理?这就是法治?最应该的做法难道不是让男方支付更高额的抚养费用,继续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抚养吗?难道因为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就完全否定女方怀孕生子这个事实?孩子是什么?孩子没有感情?你觉得户口和房子对孩子重要,但在一个1岁半的孩子眼中,父母的陪伴才最重要!希望二审能让这对母子如愿。[图片][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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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人关注到未婚妈妈这四字吗?
2019/06/04回复
网络焦点:
单身母亲“偷”走亲生儿:#未婚生育者的抚养权之争# 近日一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幼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魏圆圆称自己因“被骗才导致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发现男方与自己同居生子期间还交往其他女友。[图片]而男方也很作妖,在微博上直接控诉女方,完全不提自己未婚骗孕,孕中出轨的事实。[图片]但法院最终把孩子判给男方,并让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块的抚养费,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判词表示:1.女方擅自把孩子带走,不让男方见,如果判给女方,男方以后难以见到孩子;2.男方有北京户口和房产,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但其实,孩子在男方身边的这段时间,男方经常出差,孩子都是保姆在带,这段时间孩子还因照顾不周摔骨折了。女方放心不下孩子,这才把孩子“偷”回身边带,并向法院提起上诉。看到这个判定,真让人心寒。首先,男方在女方孕期出轨,这明摆就是应该遭受道德谴责的,其次,男方虽然经济条件好些,但他无法给到孩子最需要的照顾,他长期出差,1岁多的孩子直接交给保姆,这样就恰当?把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剥离,而且还要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的抚养费。是的,孩子双方都有份,但法院这波操作谁还敢生孩子。怀孕了,对一个女方意味着什么?怀孕之初,她要忍受强烈的孕反应,幸运点,孕反应不剧烈,可以正常上班,但如果遇到一个歧视孕妇的企业呢?她的事业必定会大打折扣。拿一个刚生了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根本不需要怀孕,不需要生孩子和休产假的男方的经济条件来比较,这样就是男女平等?何况魏圆圆不是没有经济来源,她每个月还有固定的1.7万的收入。把1岁半的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带走,这就是情理?这就是法治?最应该的做法难道不是让男方支付更高额的抚养费用,继续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抚养吗?难道因为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就完全否定女方怀孕生子这个事实?孩子是什么?孩子没有感情?你觉得户口和房子对孩子重要,但在一个1岁半的孩子眼中,父母的陪伴才最重要!希望二审能让这对母子如愿。[图片][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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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人关注到未婚妈妈这四字吗?
2019/06/04回复
我觉得这只是个案而已,不具有普遍性,没必要为一个个案去恐慌,你该干嘛就干嘛吧!
2019/06/04回复
KimmoKimmo13楼
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看到的都只是片面的信息,各种证据,只有法院和法官能够看到。作为旁观的吃瓜群众,真不好下结论。

最明显就是若干年前网易首页登了一组照片,广州城管在打小贩,一边倒的评论,我当时就说了,这张照片只显示了后果,但前因大家看到了吗。于是被一边倒人身攻击,顺带连我的大学(网易显示ip来源)也被抹黑了。8个小时候后,小贩持刀攻击城管的执法器照片公布,网易迅速关闭评论,删除照片,评论立即逆转。你看到的,只是某方想让你看到的,所以遇事要多思考。

一般情况下,我会倾向于相信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如果任何一方觉得不妥,完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不是挑起舆论压力去压迫法律。法官这样判,应该是有他的道理的,你们完整看过判决书了吗?看完再说吧。
2019/06/04回复
这个法律还真是(~_~;)
2019/06/04回复
都说男女平等,其实一点也不平等。  要求女人放弃事业生儿育女,又要事业优秀赚钱养家,压力山大。
话说女人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未婚先孕,自己一点保障也没有。
2019/06/04回复
Kimmo:
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看到的都只是片面的信息,各种证据,只有法院和法官能够看到。作为旁观的吃瓜群众,真不好下结论。最明显就是若干年前网易首页登了一组照片,广州城管在打小贩,一边倒的评论,我当时就说了,这张照片只显示了后果,但前因大家看到了吗。于是被一边倒人身攻击,顺带连我的大学(网易显示ip来源)也被抹黑了。8个小时候后,小贩持刀攻击城管的执法器照片公布,网易迅速关闭评论,删除照片,评论立即逆转。你看到的,只是某方想让你看到的,所以遇事要多思考。一般情况下,我会倾向于相信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如果任何一方觉得不妥,完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不是挑起舆论压力去压迫法律。法官这样判,应该是有他的道理的,你们完整看过判决书了吗?看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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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但依据现存的公开的证据和判决书,的确无法说服众人。
尊重法律这个说得很对,但诸多因素也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在这个社会,冤假错案并不会消失,所以才会有二审、三审。法律不会万年不变,也不会一下子就能完善。依据现存法律,法官的判决或许无可厚非,法律是权威的,但法律也是要根据社会完善的。
其实在这个社会,众声喧哗本就不是什么坏事,一味抑制舆论,法治就真的能公平?有则改,无则加勉,这才是进步。
当然,不是说舆论都是好的,但缺乏舆论的社会也是很可怕的,那段黑暗的日子我们也经过。所以,宁愿一切沉寂于黑暗,倒不如一切坦荡荡。经得起考验的法律条文才配得上合法合理,难道不是吗?
 
2019/06/04回复
网络焦点:


就没有人关注到未婚妈妈这四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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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才是最吃亏的。不是夫妻,没有任何共同的财产分割。
2019/06/04回复
我觉得这只是个案而已,不具有普遍性,没必要为一个个案去恐慌,你该干嘛就干嘛吧! ...
恐慌倒不至于。
2019/06/04回复
不要不结婚就生娃
2019/06/0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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