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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1岁半儿子判给孕期出轨的父亲,母亲怒抢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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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母亲“偷”走亲生儿:#未婚生育者的抚养权之争# 近日一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幼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魏圆圆称自己因“被骗才导致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发现男方与自己同居生子期间还交往其他女友。



而男方也很作妖,在微博上直接控诉女方,完全不提自己未婚骗孕,孕中出轨的事实。



但法院最终把孩子判给男方,并让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块的抚养费,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判词表示:
1.女方擅自把孩子带走,不让男方见,如果判给女方,男方以后难以见到孩子;
2.男方有北京户口和房产,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

但其实,孩子在男方身边的这段时间,男方经常出差,孩子都是保姆在带,这段时间孩子还因照顾不周摔骨折了。女方放心不下孩子,这才把孩子“偷”回身边带,并向法院提起上诉。

看到这个判定,真让人心寒。首先,男方在女方孕期出轨,这明摆就是应该遭受道德谴责的,其次,男方虽然经济条件好些,但他无法给到孩子最需要的照顾,他长期出差,1岁多的孩子直接交给保姆,这样就恰当?把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剥离,而且还要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的抚养费。
是的,孩子双方都有份,但法院这波操作谁还敢生孩子。

怀孕了,对一个女方意味着什么?

怀孕之初,她要忍受强烈的孕反应,幸运点,孕反应不剧烈,可以正常上班,但如果遇到一个歧视孕妇的企业呢?她的事业必定会大打折扣。拿一个刚生了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根本不需要怀孕,不需要生孩子和休产假的男方的经济条件来比较,这样就是男女平等?

何况魏圆圆不是没有经济来源,她每个月还有固定的1.7万的收入。把1岁半的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带走,这就是情理?这就是法治?

最应该的做法难道不是让男方支付更高额的抚养费用,继续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抚养吗?难道因为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就完全否定女方怀孕生子这个事实?孩子是什么?孩子没有感情?你觉得户口和房子对孩子重要,但在一个1岁半的孩子眼中,父母的陪伴才最重要!


希望二审能让这对母子如愿。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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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moKimmo沙发
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看到的都只是片面的信息,各种证据,只有法院和法官能够看到。作为旁观的吃瓜群众,真不好下结论。

最明显就是若干年前网易首页登了一组照片,广州城管在打小贩,一边倒的评论,我当时就说了,这张照片只显示了后果,但前因大家看到了吗。于是被一边倒人身攻击,顺带连我的大学(网易显示ip来源)也被抹黑了。8个小时候后,小贩持刀攻击城管的执法器照片公布,网易迅速关闭评论,删除照片,评论立即逆转。你看到的,只是某方想让你看到的,所以遇事要多思考。

一般情况下,我会倾向于相信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如果任何一方觉得不妥,完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不是挑起舆论压力去压迫法律。法官这样判,应该是有他的道理的,你们完整看过判决书了吗?看完再说吧。
2019/06/04回复
这个法律还真是(~_~;)
2019/06/04回复
都说男女平等,其实一点也不平等。  要求女人放弃事业生儿育女,又要事业优秀赚钱养家,压力山大。
话说女人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未婚先孕,自己一点保障也没有。
2019/06/04回复
Kimmo:
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看到的都只是片面的信息,各种证据,只有法院和法官能够看到。作为旁观的吃瓜群众,真不好下结论。最明显就是若干年前网易首页登了一组照片,广州城管在打小贩,一边倒的评论,我当时就说了,这张照片只显示了后果,但前因大家看到了吗。于是被一边倒人身攻击,顺带连我的大学(网易显示ip来源)也被抹黑了。8个小时候后,小贩持刀攻击城管的执法器照片公布,网易迅速关闭评论,删除照片,评论立即逆转。你看到的,只是某方想让你看到的,所以遇事要多思考。一般情况下,我会倾向于相信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如果任何一方觉得不妥,完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不是挑起舆论压力去压迫法律。法官这样判,应该是有他的道理的,你们完整看过判决书了吗?看完再说吧。
查看原文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但依据现存的公开的证据和判决书,的确无法说服众人。
尊重法律这个说得很对,但诸多因素也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在这个社会,冤假错案并不会消失,所以才会有二审、三审。法律不会万年不变,也不会一下子就能完善。依据现存法律,法官的判决或许无可厚非,法律是权威的,但法律也是要根据社会完善的。
其实在这个社会,众声喧哗本就不是什么坏事,一味抑制舆论,法治就真的能公平?有则改,无则加勉,这才是进步。
当然,不是说舆论都是好的,但缺乏舆论的社会也是很可怕的,那段黑暗的日子我们也经过。所以,宁愿一切沉寂于黑暗,倒不如一切坦荡荡。经得起考验的法律条文才配得上合法合理,难道不是吗?
 
2019/06/04回复
网络焦点:


就没有人关注到未婚妈妈这四字吗?
查看原文
这个才是最吃亏的。不是夫妻,没有任何共同的财产分割。
2019/06/04回复
我觉得这只是个案而已,不具有普遍性,没必要为一个个案去恐慌,你该干嘛就干嘛吧! ...
恐慌倒不至于。
2019/06/04回复
不要不结婚就生娃
2019/06/04回复
都没说到点上,这个判决是明显违反判决原则的
一、婚姻法中子女抚养权

(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2019/06/04回复
明显违反判决原则的,错判

2019/06/04回复
  听说女方收入不稳定,1万7的工资也是只有几个月的流水而已,对孩子而言跟父亲会很好吧,起码生活好一点……只不过女方是最大受害者,如果能有精神损失补偿更好。
2019/06/04回复
这岂不是让女方成了倒掏钱的代孕一样!?
2019/06/04回复
看了判决书,判决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未成年人的利益优先,所以基于孩子虽然未满2岁,但亲妈已经没有哺乳行为,孩子1岁半都在父亲家生活,未满2岁判给亲妈最主要考虑的孩子尚在哺乳期或从未与亲妈分开的情况,明显本案不同。例外,亲妈只提供了3月份一个月的税后收入证明,而亲爸提供了一年的收入证明,以及自己家族资产几套房子等,包括后续孩子入学的优势等。未成年人利益优先,是跟着一个北漂居无定所的母亲,还是稳定工作,生活稳定的父亲,法律层面判决并无大错。判决书也写了,男方欺骗女方生子的行为,以及女方孕期出轨等属于另外的范畴,需另行诉讼,本案不予考虑。
2019/06/05回复
个案。就你马云全中也只有一个。
2019/06/05回复
Kimmo: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 ...
查看原文
赞,很理性!
2019/06/05回复
母亲有爱一些吧
2019/06/05回复
Kimmo: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 ...
查看原文
点赞......想到那些冤案,错案,心痛
2019/06/05回复
Kimmo: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 ...
查看原文
点赞......想到那些冤案,错案,心痛
2019/06/05回复
都说男女平等,其实一点也不平等。  要求女人放弃事业生儿育女,又要事业优秀赚钱养家,压力山大。
话说女 ...
那为什么不自爱点?为什么要做未婚妈妈?科技这么发达,保护好自己也不是很难吧,为什么把错都算在别人头上?最可怜的是孩子,投胎是门技术活
2019/06/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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