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看到的都只是片面的信息,各种证据,只有法院和法官能够看到。作为旁观的吃瓜群众,真不好下结论。
最明显就是若干年前网易首页登了一组照片,广州城管在打小贩,一边倒的评论,我当时就说了,这张照片只显示了后果,但前因大家看到了吗。于是被一边倒人身攻击,顺带连我的大学(网易显示ip来源)也被抹黑了。8个小时候后,小贩持刀攻击城管的执法器照片公布,网易迅速关闭评论,删除照片,评论立即逆转。你看到的,只是某方想让你看到的,所以遇事要多思考。
一般情况下,我会倾向于相信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如果任何一方觉得不妥,完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不是挑起舆论压力去压迫法律。法官这样判,应该是有他的道理的,你们完整看过判决书了吗?看完再说吧。

而男方也很作妖,在微博上直接控诉女方,完全不提自己未婚骗孕,孕中出轨的事实。

但法院最终把孩子判给男方,并让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块的抚养费,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判词表示:
1.女方擅自把孩子带走,不让男方见,如果判给女方,男方以后难以见到孩子;
2.男方有北京户口和房产,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
但其实,孩子在男方身边的这段时间,男方经常出差,孩子都是保姆在带,这段时间孩子还因照顾不周摔骨折了。女方放心不下孩子,这才把孩子“偷”回身边带,并向法院提起上诉。
看到这个判定,真让人心寒。首先,男方在女方孕期出轨,这明摆就是应该遭受道德谴责的,其次,男方虽然经济条件好些,但他无法给到孩子最需要的照顾,他长期出差,1岁多的孩子直接交给保姆,这样就恰当?把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剥离,而且还要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的抚养费。
是的,孩子双方都有份,但法院这波操作谁还敢生孩子。
怀孕了,对一个女方意味着什么?
怀孕之初,她要忍受强烈的孕反应,幸运点,孕反应不剧烈,可以正常上班,但如果遇到一个歧视孕妇的企业呢?她的事业必定会大打折扣。拿一个刚生了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根本不需要怀孕,不需要生孩子和休产假的男方的经济条件来比较,这样就是男女平等?
何况魏圆圆不是没有经济来源,她每个月还有固定的1.7万的收入。把1岁半的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带走,这就是情理?这就是法治?
最应该的做法难道不是让男方支付更高额的抚养费用,继续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抚养吗?难道因为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就完全否定女方怀孕生子这个事实?孩子是什么?孩子没有感情?你觉得户口和房子对孩子重要,但在一个1岁半的孩子眼中,父母的陪伴才最重要!
希望二审能让这对母子如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