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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1岁半儿子判给孕期出轨的父亲,母亲怒抢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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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母亲“偷”走亲生儿:#未婚生育者的抚养权之争# 近日一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幼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魏圆圆称自己因“被骗才导致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发现男方与自己同居生子期间还交往其他女友。



而男方也很作妖,在微博上直接控诉女方,完全不提自己未婚骗孕,孕中出轨的事实。



但法院最终把孩子判给男方,并让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块的抚养费,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判词表示:
1.女方擅自把孩子带走,不让男方见,如果判给女方,男方以后难以见到孩子;
2.男方有北京户口和房产,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

但其实,孩子在男方身边的这段时间,男方经常出差,孩子都是保姆在带,这段时间孩子还因照顾不周摔骨折了。女方放心不下孩子,这才把孩子“偷”回身边带,并向法院提起上诉。

看到这个判定,真让人心寒。首先,男方在女方孕期出轨,这明摆就是应该遭受道德谴责的,其次,男方虽然经济条件好些,但他无法给到孩子最需要的照顾,他长期出差,1岁多的孩子直接交给保姆,这样就恰当?把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剥离,而且还要女方每个月支付3000的抚养费。
是的,孩子双方都有份,但法院这波操作谁还敢生孩子。

怀孕了,对一个女方意味着什么?

怀孕之初,她要忍受强烈的孕反应,幸运点,孕反应不剧烈,可以正常上班,但如果遇到一个歧视孕妇的企业呢?她的事业必定会大打折扣。拿一个刚生了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根本不需要怀孕,不需要生孩子和休产假的男方的经济条件来比较,这样就是男女平等?

何况魏圆圆不是没有经济来源,她每个月还有固定的1.7万的收入。把1岁半的孩子从母亲身边硬生生带走,这就是情理?这就是法治?

最应该的做法难道不是让男方支付更高额的抚养费用,继续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抚养吗?难道因为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就完全否定女方怀孕生子这个事实?孩子是什么?孩子没有感情?你觉得户口和房子对孩子重要,但在一个1岁半的孩子眼中,父母的陪伴才最重要!


希望二审能让这对母子如愿。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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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男女平等,其实一点也不平等。  要求女人放弃事业生儿育女,又要事业优秀赚钱养家,压力山大。
话说女 ...
那为什么不自爱点?为什么要做未婚妈妈?科技这么发达,保护好自己也不是很难吧,为什么把错都算在别人头上?最可怜的是孩子,投胎是门技术活
2019/06/05回复
Kimmo: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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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孩子无论跟谁都是可怜的,跟妈也是出钱让别人照顾,她可能不工作自己带吗?
2019/06/05回复
不要不结婚就生娃
说得太对了,自爱最重要
2019/06/05回复
看了判决书,判决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未成年人的利益优先,所以基于孩子虽然未满2岁,但亲妈已经没有哺乳行为 ...
理性
2019/06/05回复
会不会有什么隐情?连我们都看出来的问题法院没可能看不出来,是不是漏了什么细节没发布,不合常理啊,一般都是判给母亲,父亲支付赡养费的。
2019/06/06回复
未婚妈妈生的孩子,爸爸也有份呀?我还以为未婚妈妈生的,就不关爸爸什么事呢!因为太多男人靠不住,女人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还得照顾男人,有很多女性不愿结婚只想生个孩子,看来生个孩子也不安全,可能被爸爸抢走
2019/06/06回复
看来未婚生子,父母双方都有争夺抚养权的权利。
未婚生子,若是男孩,男方就夺得监护权,女方不仅白白为男方生个孩子,还要出抚养费。这对男方来说真是一本万利的好方法。所以,女性还是慎重!
2019/06/06回复
网络焦点: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但依据现存的公开的证据和判决书,的确无法说服众人。尊重法律这个说得很对,但诸多因素也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在这个社会,冤假错案并不会消失,所以才会有二审、三审。法律不会万年不变,也不会一下子就能完善。依据现存法律,法官的判决或许无可厚非,法律是权威的,但法律也是要根据社会完善的。其实在这个社会,众声喧哗本就不是什么坏事,一味抑制舆论,法治就真的能公平?有则改,无则加勉,这才是进步。当然,不是说舆论都是好的,但缺乏舆论的社会也是很可怕的,那段黑暗的日子我们也经过。所以,宁愿一切沉寂于黑暗,倒不如一切坦荡荡。经得起考验的法律条文才配得上合法合理,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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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你!讲得犀利!
2019/06/06回复
思贤妈妈:
那为什么不自爱点?为什么要做未婚妈妈?科技这么发达,保护好自己也不是很难吧,为什么把错都算在别人头上?最可怜的是孩子,投胎是门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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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爱?你生活在哪个年代?80年代吗?
2019/06/06回复
安心2199:
看了判决书,判决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未成年人的利益优先,所以基于孩子虽然未满2岁,但亲妈已经没有哺乳行为,孩子1岁半都在父亲家生活,未满2岁判给亲妈最主要考虑的孩子尚在哺乳期或从未与亲妈分开的情况,明显本案不同。例外,亲妈只提供了3月份一个月的税后收入证明,而亲爸提供了一年的收入证明,以及自己家族资产几套房子等,包括后续孩子入学的优势等。未成年人利益优先,是跟着一个北漂居无定所的母亲,还是稳定工作,生活稳定的父亲,法律层面判决并无大错。判决书也写了,男方欺骗女方生子的行为,以及女方孕期出轨等属于另外的范畴,需另行诉讼,本案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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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月的流水应该是人家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但是有工作能力和经济能力的。而且法官更应该懂得中国的古老哲学:宁要讨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这才是未成年人真正的利益所在。
2019/06/06回复
韬韬芊芊妈:
只有一个月的流水应该是人家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但是有工作能力和经济能力的。而且法官更应该懂得中国的古老哲学:宁要讨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这才是未成年人真正的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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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头脑冲动被遮住了理智,一个北京户口和重要的学区房对孩子的未来意味着什么,跟着妈妈只能回老家从0开始奋斗起,说实话他们生孩子之前就闹翻了,如果妈妈不想让孩子跟父亲,只要不去做亲子鉴定,他爹根本没法证明是自己的娃更别说抢抚养权了,现在是他娘把孩子放在他爹家养到1岁半,孩子上了北京户口,现在他娘提出诉求孩子把抚养权拿过来,继续用北京户口,孩子他爹给抚养费每个月几千(孩子他爹工资高),还要住着他爹提供的房子,还不给他爹探望孩子,你说他爹是不是傻子呢?如果真的为孩子好,共同抚养孩子,他娘可以继续在北京租房生活,他爹有抚养权,他娘可以一周陪孩子几天,双方达成一致,不皆大欢喜吗?现在非婚生子有同样的继承权,如果养在母亲这里一直不给父亲看,还享受父亲提供的一切便利,最后继承他的家产,这年代谁都不是傻子,只能说这爹娘算盘都打得精。
2019/06/11回复
网络焦点:
怎么说,这个事情女方已经把判决书公布了,很多律师看了都说判决不合理。法律是权威的,但依据现存的公开的证据和判决书,的确无法说服众人。尊重法律这个说得很对,但诸多因素也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在这个社会,冤假错案并不会消失,所以才会有二审、三审。法律不会万年不变,也不会一下子就能完善。依据现存法律,法官的判决或许无可厚非,法律是权威的,但法律也是要根据社会完善的。其实在这个社会,众声喧哗本就不是什么坏事,一味抑制舆论,法治就真的能公平?有则改,无则加勉,这才是进步。当然,不是说舆论都是好的,但缺乏舆论的社会也是很可怕的,那段黑暗的日子我们也经过。所以,宁愿一切沉寂于黑暗,倒不如一切坦荡荡。经得起考验的法律条文才配得上合法合理,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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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律师看了都说合理,说不合理的自己先去看判决书吧,几个月离开,一直未见母亲,到一岁半被抢走,上父亲的户口,母亲居无定所,连固定收入都没有,法院判给母亲就代表着跟着母亲打铺盖回老家吧,她娘愿意吗?他娘要的是住在北京他爹的房子,他爹给抚养费,继续保留北京户口,上北京的学。
2019/06/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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