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者交百万首付,贷款两月未放,面临被起诉退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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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买家也是傻,出加急费就搞定的事,哎。
这个卖家也痛苦,估计也是卖一买一,还没收到尾款,痛苦。
各位买家好好看看,不要说有本事让卖家找银行闹去,不关你们事,银行的同贷书上可没有任何一条放款承诺,真像这位卖家一样,吃亏的还是买家。
看来哪有像我这么好的卖家,自己来出加急费,要不是卖一买一,估计最后也会像这个卖家一样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
今天看新闻,贝壳的加急费都到了贷款额的2%了。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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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逛游民:
看了你贴,直接找律师好点,我是经历过官司的人,所以知道找律师比意见靠谱很多,网上很多意见看似有道理,实际真正官司上来是另外一码事。
查看原文实际咨询过律师就是除非合同有另外说明其他基本上都告不赢。这种情况又不是第一次出现,都没成功的案例。
2021/01/28回复
|momo_6422:
碰到这种问题,买家还不起诉银行?最好法院并案处理。虽说看起来银行的贷款合同是没什么责任的,但是放款是在房屋抵押给银行之后的,房屋都抵押给你了一直不给放款,这种合同属不属于显失公平呢?如果卖家能要求买家给出交款时限,买家为什么不能要求银行给出放款时限?即便银行最后还是没有责任,起码银行是要说明不放款的原因吧,属于政策原因的不可抗力?以上纯属个人想法。
查看原文因为政策调整,去告银行能赢的话,那就厉害了,想想政策是谁出的,就想通了
2021/01/28回复
如果知道银行有加急费的证据直接去银监会投诉不就得了
2021/01/28回复
银行没责任,银行随时可以不同意放款,但买家有责任,如果银行看到买卖双方打官司了不放款了,买家还不是一样要去筹钱。况且这个卖家也不是催银行,他只是催买家,和银行签合同的主体是买家,银行那边轮不到卖家来起诉!所以啊,这个政策伤了刚需,对有钱人来说根本无所谓!
2021/01/28回复
|techiehu_1332:
银行没责任,银行随时可以不同意放款,但买家有责任,如果银行看到买卖双方打官司了不放款了,买家还不是一样要去筹钱。况且这个卖家也不是催银行,他只是催买家,和银行签合同的主体是买家,银行那边轮不到卖家来起诉!所以啊,这个政策伤了刚需,对有钱人来说根本无所谓!
查看原文没约定收款日期,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卖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这种情况也是告不赢的,瞎折腾
2021/01/28回复
|momo_6422:
应该是告不赢,但是告的多了呢,凭什么只是买家卖家互撕,真当他们是弱势群体了😄
查看原文和银行比起来,买卖家都是弱势群体,真的,这话听起来难听,但客观的现实情况就是这样,不服不行
2021/01/28回复
落叶随风飘散:
实际咨询过律师就是除非合同有另外说明其他基本上都告不赢。这种情况又不是第一次出现,都没成功的案例。
查看原文正常,这篇也可能是软文,实际是否赢要看具体情况,最好是找律师,给自己去想理由好。但是这个时期如果同类型案例多了,有案例参详了。参考2017年前广州并没有出现可以打楼价差额赔偿,出现了后就可以参考了。
2021/01/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