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者交百万首付,贷款两月未放,面临被起诉退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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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买家也是傻,出加急费就搞定的事,哎。
这个卖家也痛苦,估计也是卖一买一,还没收到尾款,痛苦。
各位买家好好看看,不要说有本事让卖家找银行闹去,不关你们事,银行的同贷书上可没有任何一条放款承诺,真像这位卖家一样,吃亏的还是买家。
看来哪有像我这么好的卖家,自己来出加急费,要不是卖一买一,估计最后也会像这个卖家一样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
今天看新闻,贝壳的加急费都到了贷款额的2%了。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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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没责任,银行随时可以不同意放款,但买家有责任,如果银行看到买卖双方打官司了不放款了,买家还不是一样要去筹钱。况且这个卖家也不是催银行,他只是催买家,和银行签合同的主体是买家,银行那边轮不到卖家来起诉!所以啊,这个政策伤了刚需,对有钱人来说根本无所谓!
2021/01/28回复
|techiehu_1332:
银行没责任,银行随时可以不同意放款,但买家有责任,如果银行看到买卖双方打官司了不放款了,买家还不是一样要去筹钱。况且这个卖家也不是催银行,他只是催买家,和银行签合同的主体是买家,银行那边轮不到卖家来起诉!所以啊,这个政策伤了刚需,对有钱人来说根本无所谓!
查看原文没约定收款日期,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卖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这种情况也是告不赢的,瞎折腾
2021/01/28回复
|momo_6422:
应该是告不赢,但是告的多了呢,凭什么只是买家卖家互撕,真当他们是弱势群体了😄
查看原文和银行比起来,买卖家都是弱势群体,真的,这话听起来难听,但客观的现实情况就是这样,不服不行
2021/01/28回复
落叶随风飘散:
实际咨询过律师就是除非合同有另外说明其他基本上都告不赢。这种情况又不是第一次出现,都没成功的案例。
查看原文正常,这篇也可能是软文,实际是否赢要看具体情况,最好是找律师,给自己去想理由好。但是这个时期如果同类型案例多了,有案例参详了。参考2017年前广州并没有出现可以打楼价差额赔偿,出现了后就可以参考了。
2021/01/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