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广州集中供地的要求要有所改变,主要是几点,1、参与拍地,禁止开发商“马甲”参与;2、南沙、黄埔土地竞拍,限房价竞地价;3、天河、黄埔、海珠、南沙住宅用地,50%(面积或房源)限售名下无房家庭。就是说以后天河海珠等地,有一半要求只能卖给名下无房的家庭,那二套和改善家庭就不配拥有姓名了。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会落实,真的实行的话,不知道是帮了刚需,还是害了改善……
luosd 发表于 2021-6-21 13:21老城区拆不动的,以前公司去谈征地,每十个人就有一个是以前XX局的领导,根本不敢得罪,搞毛,最快的肯定是 ...妈网还有些人动不动就仅凭自己的想象说住在老城区的都是没钱的,看不起老城区。其实人家不是没钱没权,只不过是因为长期住在一个地方习惯有感情了,不想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