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广州集中供地的要求要有所改变,主要是几点,1、参与拍地,禁止开发商“马甲”参与;2、南沙、黄埔土地竞拍,限房价竞地价;3、天河、黄埔、海珠、南沙住宅用地,50%(面积或房源)限售名下无房家庭。就是说以后天河海珠等地,有一半要求只能卖给名下无房的家庭,那二套和改善家庭就不配拥有姓名了。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会落实,真的实行的话,不知道是帮了刚需,还是害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