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吐槽,恶人太多,请求版主删帖
1041361房产楼市
2022/03/31
全部回帖
行好事莫前程:
还你反对卖家重新出租,你有个毛线的权利反对啊。买卖合同和网签加起来都不等于你有了物权,你凭什么提前对人家的房子指手画脚。
查看原文扯淡,这时候再次出租需要买方同意的,买卖合同生效后再次转租第三人是不行。建议楼主收楼后起诉,虽然耗点时间,但是也不能让那些恶心人舒服
2022/04/11回复
蜗牛在海里:
扯淡,这时候再次出租需要买方同意的,买卖合同生效后再次转租第三人是不行。建议楼主收楼后起诉,虽然耗点时间,但是也不能让那些恶心人舒服
查看原文谢谢,现在已经证明还不是转租,是卖家重新跟其他租客签的新合同,新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前一个合同的失效,更可见卖家违约。
2022/04/11回复
事先沟通好已经重要,因为放款时间的不确定性,A租客提前结束租约,但银行又没有放款,如果卖家提前把房子租给你,让你在放款前付租金,你如果愿意,也可以的呀。但我想可能很多买房又不想付这段时间的租金呢。那么这段空白时间让卖家承担损失,也不合适吧。
2022/04/11回复
西西小妈:
事先沟通好已经重要,因为放款时间的不确定性,A租客提前结束租约,但银行又没有放款,如果卖家提前把房子租给你,让你在放款前付租金,你如果愿意,也可以的呀。但我想可能很多买房又不想付这段时间的租金呢。那么这段空白时间让卖家承担损失,也不合适吧。
查看原文好多人买房还清了租客呢,再说我也跟中介表达过这样的想法,他早点交房给我,我给租金都行的,因为我收房之后都是要装修的。
2022/04/11回复
cherry美丽:
好多人买房还清了租客呢,再说我也跟中介表达过这样的想法,他早点交房给我,我给租金都行的,因为我收房之后都是要装修的。
查看原文那大概中介没有把你的意思转达到卖家那里,买卖时双方面谈可以提这个想法啊,如果你这样提了,卖家也会愿意在A提前搬走时,然后把房子租给你的吧。所以事先的沟通,很重要。有话提前说清楚,大家尽量达成一致。我的房子也是带租约出售,不过买家要求我清租客,并承担清租的费用,我能接受,就成交了。只不过是放款到位才开始清,可能需要1-3个月时间,但约定了,放款后的租金收益归买家,大家都觉得合理,能接受。双方都好说,所以整个沟通很顺畅。
如果你急着收房,完全可以在买卖沟通时把这些要求提出来,其实就是违约金的问题嘛,完全可以谈如果你来负责处理退租违金,售价是多少,如果是卖家负责,售价又多少,这样谈,就不会出事端了。
如果你急着收房,完全可以在买卖沟通时把这些要求提出来,其实就是违约金的问题嘛,完全可以谈如果你来负责处理退租违金,售价是多少,如果是卖家负责,售价又多少,这样谈,就不会出事端了。
2022/04/11回复
还有一个解决方案,你直接在小区里另租一套房,租金也抵过来了,你10月份收房后装修和通风排毒,也要好几个月时间的,自己算好大概的时间,可以跟业主谈好租期。这样装修的时候,你也方便管理。
2022/04/11回复
:
我最近咨询了好多律师,也研究了好多打官司案例,我们不讲卖家违约了买卖合同,就卖家跟第二个租客的租赁合同都买家都是无效的,他只对租客和卖家有效,租客可以起诉卖家。
法律不是这么讲的,转租的定义是承租人变成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赁合同取消,转租合同也就取消了。而我遇到的是房东跟第二个租客的新合同生效,前一个合同就终止了,完全不同的定义。而且房东跟第二个租客的合同写清楚了,租客知道房屋已签订买卖合同,租客依然租房,租客不是善意第三方,而且第二个合同在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已然造成了侵害第三方买家的权利。
法律不是这么讲的,转租的定义是承租人变成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赁合同取消,转租合同也就取消了。而我遇到的是房东跟第二个租客的新合同生效,前一个合同就终止了,完全不同的定义。而且房东跟第二个租客的合同写清楚了,租客知道房屋已签订买卖合同,租客依然租房,租客不是善意第三方,而且第二个合同在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已然造成了侵害第三方买家的权利。
2022/04/12回复
西西小妈:
还有一个解决方案,你直接在小区里另租一套房,租金也抵过来了,你10月份收房后装修和通风排毒,也要好几个月时间的,自己算好大概的时间,可以跟业主谈好租期。这样装修的时候,你也方便管理。
查看原文你说的这些都是正常人的思维,而卖家根本就没有跟我们商量的机会,到现在还振振有词的说,我们无权干涉他跟谁签,我们也无权知悉,就连两份租赁合同要了几次都不给,都是4.10约定交房才拿出来,还逼我们不签新的租房合同,不跟我们交接。
2022/04/12回复
cherry美丽:
我最近咨询了好多律师,也研究了好多打官司案例,我们不讲卖家违约了买卖合同,就卖家跟第二个租客的租赁合同都买家都是无效的,他只对租客和卖家有效,租客可以起诉卖家。法律不是这么讲的,转租的定义是承租人变成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赁合同取消,转租合同也就取消了。而我遇到的是房东跟第二个租客的新合同生效,前一个合同就终止了,完全不同的定义。而且房东跟第二个租客的合同写清楚了,租客知道房屋已签订买卖合同,租客依然租房,租客不是善意第三方,而且第二个合同在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已然造成了侵害第三方买家的权利。
查看原文如果你找的律师告诉你第二个转租合同无效,你可以拉黑这个水货律师了
就说一点吧,“物债两分性”,你跟卖家的买卖合同签订并且备案,已经生效了,但这是债权关系,房屋作为不动产,在你们没有过户之前,是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意思就是你跟卖家之间成立一个合同之债,你可以凭这个合同之债向卖家主张配合过户,但是过户完成之前,房子的权属是人家卖家的,即使卖家这个时候一房两卖并且过户了,你也仅仅可以向买家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追回房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更何况卖家是在房子过户之前就已经跟新的租客签了租赁协议?
请问你现在是想找卖家的麻烦呢,还是想找租客的麻烦?
你找的律师有一点说的没错,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租客跟你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你找不到租客的麻烦,顶多是你完成过户之后,作为权属人跟租客协商退租,注意我用的是“协商”,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在租期到期之前不搬,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断水断电就是你违约或者侵权,你要赔偿的
你跟卖家之间,你确实能凭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款向卖家主张违约,但是即使主张违约,你也没办法在租期结束之前拿到房子,但是可以主张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之后的租金,卖家不当得利返还。但是前提是你跟卖家之间没有达成过其他的约定,比如对方有录音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之前,你对房屋的租赁情况是知晓并且默许的,那你连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的资格都没有了
你一直说你们之前就房屋出租的事情双方有谈妥,那就是肯定有通话记录或者聊天记录,不排除人家手里真的有能证明买家事前已经知晓并默许出租的事实,你先整理一下自己手头曾经双方协商的痕迹,如果真的有,官司会输,民事诉讼你输了,诉讼费用你得掏,还得掏律师费,尤其律师费,这种官司别看标的小,扯皮麻烦,不晓得5000打底够不够?我不做这一行,不了解
还有时间成本,你去起诉要排队等立案,好不容易立上案了,一审6个月,即使简易程序,也要3个月,卖家要是诚心折腾你,合法的途径耗时间,拖你半年都不足为奇,租期早就到了
总之,卖家没你说的那么错,你也没有自己说的那么无辜,非要头铁去跟卖家撕,我觉得你的损失更大一点
不要被不靠谱的律师蛊惑
我也是今天闲的,这要是好好出个法律意见书,怎么不得收点钱v66
就说一点吧,“物债两分性”,你跟卖家的买卖合同签订并且备案,已经生效了,但这是债权关系,房屋作为不动产,在你们没有过户之前,是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意思就是你跟卖家之间成立一个合同之债,你可以凭这个合同之债向卖家主张配合过户,但是过户完成之前,房子的权属是人家卖家的,即使卖家这个时候一房两卖并且过户了,你也仅仅可以向买家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追回房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更何况卖家是在房子过户之前就已经跟新的租客签了租赁协议?
请问你现在是想找卖家的麻烦呢,还是想找租客的麻烦?
你找的律师有一点说的没错,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租客跟你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你找不到租客的麻烦,顶多是你完成过户之后,作为权属人跟租客协商退租,注意我用的是“协商”,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在租期到期之前不搬,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断水断电就是你违约或者侵权,你要赔偿的
你跟卖家之间,你确实能凭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款向卖家主张违约,但是即使主张违约,你也没办法在租期结束之前拿到房子,但是可以主张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之后的租金,卖家不当得利返还。但是前提是你跟卖家之间没有达成过其他的约定,比如对方有录音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之前,你对房屋的租赁情况是知晓并且默许的,那你连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的资格都没有了
你一直说你们之前就房屋出租的事情双方有谈妥,那就是肯定有通话记录或者聊天记录,不排除人家手里真的有能证明买家事前已经知晓并默许出租的事实,你先整理一下自己手头曾经双方协商的痕迹,如果真的有,官司会输,民事诉讼你输了,诉讼费用你得掏,还得掏律师费,尤其律师费,这种官司别看标的小,扯皮麻烦,不晓得5000打底够不够?我不做这一行,不了解
还有时间成本,你去起诉要排队等立案,好不容易立上案了,一审6个月,即使简易程序,也要3个月,卖家要是诚心折腾你,合法的途径耗时间,拖你半年都不足为奇,租期早就到了
总之,卖家没你说的那么错,你也没有自己说的那么无辜,非要头铁去跟卖家撕,我觉得你的损失更大一点
不要被不靠谱的律师蛊惑
我也是今天闲的,这要是好好出个法律意见书,怎么不得收点钱v66
2022/04/12回复
小小刀:
如果你找的律师告诉你第二个转租合同无效,你可以拉黑这个水货律师了就说一点吧,“物债两分性”,你跟卖家的买卖合同签订并且备案,已经生效了,但这是债权关系,房屋作为不动产,在你们没有过户之前,是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意思就是你跟卖家之间成立一个合同之债,你可以凭这个合同之债向卖家主张配合过户,但是过户完成之前,房子的权属是人家卖家的,即使卖家这个时候一房两卖并且过户了,你也仅仅可以向买家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追回房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更何况卖家是在房子过户之前就已经跟新的租客签了租赁协议?请问你现在是想找卖家的麻烦呢,还是想找租客的麻烦?你找的律师有一点说的没错,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租客跟你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你找不到租客的麻烦,顶多是你完成过户之后,作为权属人跟租客协商退租,注意我用的是“协商”,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在租期到期之前不搬,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断水断电就是你违约或者侵权,你要赔偿的你跟卖家之间,你确实能凭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款向卖家主张违约,但是即使主张违约,你也没办法在租期结束之前拿到房子,但是可以主张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之后的租金,卖家不当得利返还。但是前提是你跟卖家之间没有达成过其他的约定,比如对方有录音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之前,你对房屋的租赁情况是知晓并且默许的,那你连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的资格都没有了你一直说你们之前就房屋出租的事情双方有谈妥,那就是肯定有通话记录或者聊天记录,不排除人家手里真的有能证明买家事前已经知晓并默许出租的事实,你先整理一下自己手头曾经双方协商的痕迹,如果真的有,官司会输,民事诉讼你输了,诉讼费用你得掏,还得掏律师费,尤其律师费,这种官司别看标的小,扯皮麻烦,不晓得5000打底够不够?我不做这一行,不了解还有时间成本,你去起诉要排队等立案,好不容易立上案了,一审6个月,即使简易程序,也要3个月,卖家要是诚心折腾你,合法的途径耗时间,拖你半年都不足为奇,租期早就到了总之,卖家没你说的那么错,你也没有自己说的那么无辜,非要头铁去跟卖家撕,我觉得你的损失更大一点不要被不靠谱的律师蛊惑我也是今天闲的,这要是好好出个法律意见书,怎么不得收点钱v66
查看原文你既然不是做这一行的,你就说律师错的,你比律师还懂法律?而且我也不是问了一个律师,我问了几个
2022/04/12回复
小小刀:
如果你找的律师告诉你第二个转租合同无效,你可以拉黑这个水货律师了就说一点吧,“物债两分性”,你跟卖家的买卖合同签订并且备案,已经生效了,但这是债权关系,房屋作为不动产,在你们没有过户之前,是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意思就是你跟卖家之间成立一个合同之债,你可以凭这个合同之债向卖家主张配合过户,但是过户完成之前,房子的权属是人家卖家的,即使卖家这个时候一房两卖并且过户了,你也仅仅可以向买家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追回房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更何况卖家是在房子过户之前就已经跟新的租客签了租赁协议?请问你现在是想找卖家的麻烦呢,还是想找租客的麻烦?你找的律师有一点说的没错,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租客跟你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你找不到租客的麻烦,顶多是你完成过户之后,作为权属人跟租客协商退租,注意我用的是“协商”,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在租期到期之前不搬,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断水断电就是你违约或者侵权,你要赔偿的你跟卖家之间,你确实能凭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款向卖家主张违约,但是即使主张违约,你也没办法在租期结束之前拿到房子,但是可以主张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之后的租金,卖家不当得利返还。但是前提是你跟卖家之间没有达成过其他的约定,比如对方有录音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之前,你对房屋的租赁情况是知晓并且默许的,那你连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的资格都没有了你一直说你们之前就房屋出租的事情双方有谈妥,那就是肯定有通话记录或者聊天记录,不排除人家手里真的有能证明买家事前已经知晓并默许出租的事实,你先整理一下自己手头曾经双方协商的痕迹,如果真的有,官司会输,民事诉讼你输了,诉讼费用你得掏,还得掏律师费,尤其律师费,这种官司别看标的小,扯皮麻烦,不晓得5000打底够不够?我不做这一行,不了解还有时间成本,你去起诉要排队等立案,好不容易立上案了,一审6个月,即使简易程序,也要3个月,卖家要是诚心折腾你,合法的途径耗时间,拖你半年都不足为奇,租期早就到了总之,卖家没你说的那么错,你也没有自己说的那么无辜,非要头铁去跟卖家撕,我觉得你的损失更大一点不要被不靠谱的律师蛊惑我也是今天闲的,这要是好好出个法律意见书,怎么不得收点钱v66
查看原文而且现在也证明不是转租,而是一份新的租赁合同,合同上还写明,租客知道房屋已经签订买卖合同,证明租客不是善意第三方,卖家和租客在多次询要租赁合同都不提供(买卖合同有约定租约,那么租赁合同就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这都不提供?明摆着就不是诚信公平的履行合同吧?),在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他们对抗作为善意第三方的买家,这样他们的约定对我们不生效。这些都是我最近根据律师的说法,全部去学了一下相关法律,又查找了案例学到的。
2022/04/12回复
cherry美丽:
你既然不是做这一行的,你就说律师错的,你比律师还懂法律?而且我也不是问了一个律师,我问了几个
查看原文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再退一万步讲,懂法律的除了律师,不还有检察官、法官么?
我不敢说我比律师懂法,毕竟说话不能太满,但是你找的这些告诉你“卖家后面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律师,他们需要重新回炉学习,这话还是敢说的
居然有律师告诉你,你是善意第三人,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不是说这个观点独辟蹊径, 而是错到离谱
卖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屋还没有完成过户,意思就是房屋的权属人还是卖家,他是有权处分(当然,你认为卖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公序良俗,那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此处暂且不论),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治,不违法法律,合同签订即生效,哪里来的租赁合同无效一说呢?
即使回到民法典的合同编范畴,现在合同无效的门槛很高,为了保证交易安全,轻易不认定合同无效,至少从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没有十足的证据能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别说卖家是有权处分,即使无权处分,根据物债两分性,那也是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没办法成立租赁关系,租赁双方基于合同约定去判断违约责任。
当然, 你也可以说租赁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你要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但是这一条的证明责任很高,目前提供的信息不支持这一点,法院也不敢硬判的
你已经预设立场了,无论别人说什么,你只是选择性吸收
我说我不做这一行, 主要意思是为了说明我的态度足够中立,不存在偏帮哪一方或者拉案源。你可以维权,但不是你一直强调的方式,你主张的“权利范围”大概率是法院不会支持的,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相对靠谱一点,前提还是对方手里没有你们买卖双方就租赁达成的协议或者买家明示或暗示接受租赁关系存在并持续至10月份的证据。并且客观的说,维权成本不低,不值得去折腾。
我不敢说我比律师懂法,毕竟说话不能太满,但是你找的这些告诉你“卖家后面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律师,他们需要重新回炉学习,这话还是敢说的
居然有律师告诉你,你是善意第三人,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不是说这个观点独辟蹊径, 而是错到离谱
卖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屋还没有完成过户,意思就是房屋的权属人还是卖家,他是有权处分(当然,你认为卖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公序良俗,那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此处暂且不论),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治,不违法法律,合同签订即生效,哪里来的租赁合同无效一说呢?
即使回到民法典的合同编范畴,现在合同无效的门槛很高,为了保证交易安全,轻易不认定合同无效,至少从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没有十足的证据能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别说卖家是有权处分,即使无权处分,根据物债两分性,那也是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没办法成立租赁关系,租赁双方基于合同约定去判断违约责任。
当然, 你也可以说租赁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你要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但是这一条的证明责任很高,目前提供的信息不支持这一点,法院也不敢硬判的
你已经预设立场了,无论别人说什么,你只是选择性吸收
我说我不做这一行, 主要意思是为了说明我的态度足够中立,不存在偏帮哪一方或者拉案源。你可以维权,但不是你一直强调的方式,你主张的“权利范围”大概率是法院不会支持的,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相对靠谱一点,前提还是对方手里没有你们买卖双方就租赁达成的协议或者买家明示或暗示接受租赁关系存在并持续至10月份的证据。并且客观的说,维权成本不低,不值得去折腾。
2022/04/12回复
cherry美丽:
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 ...查看原文
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 ...
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你讲再多事实逻辑道理都没用,不支持她=你不懂法。
2022/04/12回复
小小刀:
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再退一万步讲,懂法律的除了律师,不还有检察官、法官么?我不敢说我比律师懂法,毕竟说话不能太满,但是你找的这些告诉你“卖家后面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律师,他们需要重新回炉学习,这话还是敢说的居然有律师告诉你,你是善意第三人,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不是说这个观点独辟蹊径, 而是错到离谱卖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屋还没有完成过户,意思就是房屋的权属人还是卖家,他是有权处分(当然,你认为卖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公序良俗,那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此处暂且不论),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治,不违法法律,合同签订即生效,哪里来的租赁合同无效一说呢?即使回到民法典的合同编范畴,现在合同无效的门槛很高,为了保证交易安全,轻易不认定合同无效,至少从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没有十足的证据能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别说卖家是有权处分,即使无权处分,根据物债两分性,那也是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没办法成立租赁关系,租赁双方基于合同约定去判断违约责任。当然, 你也可以说租赁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你要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但是这一条的证明责任很高,目前提供的信息不支持这一点,法院也不敢硬判的你已经预设立场了,无论别人说什么,你只是选择性吸收我说我不做这一行, 主要意思是为了说明我的态度足够中立,不存在偏帮哪一方或者拉案源。你可以维权,但不是你一直强调的方式,你主张的“权利范围”大概率是法院不会支持的,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相对靠谱一点,前提还是对方手里没有你们买卖双方就租赁达成的协议或者买家明示或暗示接受租赁关系存在并持续至10月份的证据。并且客观的说,维权成本不低,不值得去折腾。
查看原文好的,谢谢您提的观点,可能是我表达也有问题
2022/04/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