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nu小牛:有一次打出租车路过黄埔大道冼村这,看到一栋没拆的房子,我感慨了下,司机说有亲戚住里面,不是不想拆,是他们当时是单位分房,没有本,开发商赔偿不是按照跟村民一样的赔偿,只给了一点钱,不够他们另外买房的,所以他们也就不愿意搬走,不知道真不真,如果是这样,我倒是能理解为啥不想被拆了
查看原文 疑问一,这不是宅基地?村民的?怎么会有单位购买再分房?疑问二,参照现在赤沙和十几年前琶洲村,非村民(有证或者没证)有另外补偿方案,而且都不算低,只是村民补住宅变,他补公寓,本来非村民买宅基地是违法,现在有得赔还嫌低?以上纯粹疑问,没有杠的意思!而且我觉得广州能允许这样钉在那里还不算人性?你不拆可以,我规划把你划开,但总不能要求我不能在你附近起楼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