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业进驻时他们说什么部门规定我们这规模的小区只允许有两个垃圾池,现在业主租客们又私自在楼梯口旁边丢垃圾了,臭得要命,物业一副你们不自觉关我什么事的姿态。这种情况去哪个政府部门投诉?另外小区里的沙井盖丢失,管理处有责任补回来不?还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