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着再说得清楚些(这里撇开社保等因素,只谈补偿金):
08-1-1前,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无需提前通知,无需任何补偿;
08-1-1后,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无需提前通知,要按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但这里的工作年限是从08-1-1起算的;
合同未到期,即解除合同/解雇,无论何时,都是要提前30天通知,也是要补偿的,只是以08-1-1为界,前后补偿的计算标准不同。
具体到个案,就要具体来看,原则是按先后不同的规定,分段来判断/计算。解雇的,因为1-1前后都要按年资补偿,所以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入职之日起算,08-1-1前后分别计算、两段相加;如果是合同到期的,因为以前的规定是不用补偿的,如果把以前的年资算进去可能会不公平,那就只算1-1之后这段期限,即08-1-1起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 本帖最后由 dglxf 于 2008-5-31 21:30 编辑 ]
关于辞退补偿,基本原则有很多妈妈已经说了,其实在某些情况下还有双倍补偿的,在此不细说。我很担心的一点是
,如果公司工资结算截至合同期满那天,那就是合同期满不续约,不是解除/解雇,那么,第一,他没有义务提前多少天通知你(你手上也有合同啊);第二,公司只需支付今年1月1日以来的年资补偿,算到6月13日的话,不满一年算作一年,那补偿只有1个月工资(算上所有名目的收入,按过往12个月平均计算)。社保如果没有足额购买,可以要求补足。当然,如果公司在合同期满前提前让你走人,工资也没有算到期满日的话,那就是解雇,可大条道理要求补偿7年+。。。
PS.我是律师,劳资事务是我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虽然客户以企业为主)。
lerer如果需要,可联系我进行更详细探讨。
补充:如果你打探到公司确实是以合同期满为由对付你的话,一个铤而走险的办法是,抓一些公司违法的痛脚(如不给加班费、不买社保、公积金等等),然后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员工是可以得到补偿的(金额参照辞退补偿)。但要做一点收集证据的工作,要对公司的违法情况清楚了解。我认为值得尝试,就算失败了,你也损失不大,因为按合同期满处理的话,你才得到1个月补偿。
再补充:sorry啊,我算错了,确实还不满半年哦(我算到5月底还以为满了半年),是的,只有半个月补偿。很残酷,但要面对。
[ 本帖最后由 dglxf 于 2008-5-31 18: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