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即为中国税收上的居民。
假如有一个跨国自然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在英国和中国各6个月,则按英国税法规定,他是英国居民,而按照中国税法,不构成中国居民,从而不属于中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
所以,有条件的赶快去弄一个它国居民身份,然后这个国家呆呆,那个国家呆呆,就只需要承担部分的纳税义务甚至可以逃避纳税义务。
[ 本帖最后由 羽珊妈妈 于 2008-9-23 13:45 编辑 ]
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并祝大家学习愉快!

今天来,是因为无意发现许多知名财经网站都有转载我这篇文章,知识,如果有用,我不介意它传播得更远,如果大家将来在其他地方看到本文时,只要有一丝记起我,那就够了!
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羽珊妈妈 于 2009-7-13 02:2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