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悦悦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原因清晰的普通交通事故;
2.父母监管不严是造成车祸的原因,但和路人见死不救是2个范畴的东西,而让人触目惊心引发热议的原因,是因为路人看见血磷磷的孩子居然能路过绕行的冷漠和没人性;
3.如果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2岁小悦悦,而是成年人,老人,结果有区别么?能改变事件性质么?
4.你的推理逻辑阴暗得令人发指,近于禽兽,甚至可以认为禽兽不如,让我不禁联想,你必然是路人19,如果你如果是小悦悦父母,说不定就这么干了。因为一个人的想法反应了她常态下的思维方式,否则怎么会如此不惮用最阴暗的方式去揣测别人;
5.对于政府来说,最乐意看到的是话题都转向大家都问责父母去了,把事件变成父母监管失察的个案,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败坏;
6.继续在这个时候扩大父母问责,却淡化路人责任,潜台词就是自己孩子自己保护,别人无责任,索性连所谓怕诬赖的借口也不用了,一句话:又不是我的孩子,我干吗要管.....,路过走开无压力。